赛轮轮胎:赛轮轮胎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11-07
证券代码: 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 2024-099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担保人名称:赛轮销售、赛轮东营、赛轮沈阳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公司本次为赛轮销售、赛
轮东营、赛轮沈阳分别提供2亿元、2亿元、5,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包含本次
担保在内,公司已实际为赛轮销售、赛轮东营、赛轮沈阳分别提供48.89亿元、
2亿元、5.50亿元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年度对外担保总额为228亿元,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担保额为177.82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153.50%、119.72%;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
额为92.9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60%。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
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 年 12 月 13 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轮
集团”)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预计对外
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21 亿元(若未特别标注
币种,则为人民币)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00 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同意相关控股
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76 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同意相关控
股子公司之间为对方提供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上述
事项亦经公司 2023 年 12 月 29 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 4 月 27 日,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
度的议案》,拟调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由总额不超过 121 亿元
(含正在执行的担保)调整至总额不超过 132 亿元(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其中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00 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
的担保)调整至总额不超过 111 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事项亦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2023 年 12 月 30 日、2024 年 4 月 27 日、2024 年 5 月 18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 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3-031)、《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3-119)、《关于调整 2024 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4-037)、《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2024 年 11 月 6 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分别为全资子公司赛轮轮胎销
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销售”)、赛轮(东营)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赛轮东营”)与赛轮(沈阳)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沈阳”)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具体情况
如下:
日期 债权人 债务人 保证人 文件名称 担保金额
商业银行一 赛轮销售 《最高额保证合同》 2 亿元
2024 年 11 月 6 日 商业银行二 赛轮东营 赛轮集团 《保证合同》 2 亿元
商业银行三 赛轮沈阳 《最高额保证合同》 5,000 万元
公司本次为赛轮销售、赛轮东营、赛轮沈阳分别提供 2 亿元、2 亿元、5,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已实际为赛轮销售、赛轮东营、赛
轮沈阳分别提供 48.89 亿元、2 亿元、5.50 亿元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赛轮销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756911074M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淮河东路北富源工业园 6 号路
法定代表人:刘燕华
注册资本:105,000 万元
经营范围:轮胎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
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赛轮销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单体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3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59,693.20 1,190,991.97
归母净利润 6,601.76 121.53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计 906,550.93 668,581.40
负债总计 778,750.59 547,815.56
归母净资产 127,800.34 120,765.84
(二)赛轮东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672240568W
注册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广饶经济开发区广兴路 9 号
法定代表人:朱汉卿
注册资本:48,000 万元
经营范围:轮胎、力车胎及其配件、橡胶原辅材料、橡胶机械、模具、轮胎
橡胶制品生产、销售;胶管生产、销售;轮胎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及转让;广告、
设计制作;房屋租赁;经核准的自营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事项涉及法律法规
规定需报批的,凭批准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9.625%
2 赛轮轮胎销售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0.375%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单体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3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370,531.03 372,528.34
归母净利润 49,315.84 25,712.73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计 428,427.04 358,417.09
负债总计 124,466.70 104,318.09
归母净资产 303,960.34 254,099.00
(三)赛轮沈阳
注册地点:沈阳化学工业园沈西三东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军
注册资本:72,000 万元
经营范围:轮胎、橡胶制品、机械设备、模具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
相关服务;轮胎生产技术软件开发及相关技术开发、销售及相关服务;化工产品
及原料销售(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出口业务及相关服务(国家限定和禁止
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赛轮沈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单体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3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270,756.97 337,412.80
归母净利润 12,359.48 8,897.23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计 608,269.77 494,700.65
负债总计 480,487.23 380,150.38
归母净资产 127,782.54 114,550.27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 担保合同一
1、债权人:商业银行一
2、债务人:赛轮销售
3、保证人:赛轮集团
4、担保金额:不超过 2 亿元
5、保证范围: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
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分期履行
的还款义务,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
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
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8、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二)担保合同二
1、债权人:商业银行二
2、债务人:赛轮东营
3、保证人:赛轮集团
4、担保金额:不超过 2 亿元
5、保证范围: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8、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三)担保合同三
1、债权人:商业银行三
2、债务人:赛轮沈阳
3、保证人:赛轮集团
4、担保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5、保证范围: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
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和其他所有应
付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债权人
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
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合同生效之
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
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赛轮销售、赛轮东营、赛轮沈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当
前赛轮销售、赛轮东营、赛轮沈阳经营状况稳定,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重
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具备债务偿还能力,
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
理性。
五、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年度对外担保总额为 228 亿元(为年度担保预计时,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和),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实际发生担保额为 177.82 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3.50%、119.72%;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预计年度担保总额为 132 亿元,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实际发生担保额为 106.12 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8.87%、71.45%,其中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额
为 92.9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2.60%。
公司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
生。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