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属: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3-16
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4-006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下午 2 点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8 人,实际出席
会议董事 8 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要求。召
集人吴献文先生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
进行了说明,全体董事无异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献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
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2024 年度货币
类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货币类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每交易日最大净持仓金额不超过 20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与业务进口
币种风险敞口规模相匹配,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使
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
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2024 年度货币类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2024 年度商品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持仓保证金金
额最高不超过 30 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的 20%。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
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2024 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0)。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