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力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3-19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4-018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3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21,473,98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4.4101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
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尹先知
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赛力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 12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 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申薇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
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20,013,414 99.8222 1,460,472 0.1778 100 0.00001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14,111,193 99.1037 1,447,672 0.1762 5,915,121 0.7201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14,110,693 99.1036 1,448,172 0.1763 5,915,121 0.7201
4、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提供借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05,389,258 98.0420 10,118,507 1.2318 5,966,221 0.7263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 26,03 1,460
1 94.6886 5.3111 100 0.0004
划(草案)》及 8,048 ,472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 20,13 1,447 5,915
2 73.2249 5.2645 21.5106
划管理办法》的 5,827 ,672 ,121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
20,13 1,448 5,915
3 会办理公司员 73.2230 5.2663 21.5106
5,327 ,172 ,121
工持股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宁律师、杨子涵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王宁律师、杨子涵律师见证,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