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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力斯: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30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4-138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05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05,146,97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
                                                                  53.4646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
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12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申薇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804,031,145 99.8614           779,330    0.0967       336,500    0.0419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
 1                        76,146,729      98.5557    779,330       1.0086    336,500       0.4357
        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本次议案均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宁律师、杨子涵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王宁律师、杨子涵律师见证,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