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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深铁路:广深铁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07  

证券代码:601333                 证券简称:广深铁路             公告编号:2024-030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 1052 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20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319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024,678,696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703,516,153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321,162,54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0%
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8.1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5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
董事陈少宏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唐向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委任蒋辉先生为本公司董事(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694,026,123         99.65%           6,028,205      0.22%         3,461,825      0.13%
       H股              315,730,060       98.31%           5,432,483      1.69%                 0      0.00%
  普通股合计:      3,009,756,183         99.51%      11,460,688          0.38%         3,461,825      0.1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审议及批准委任蒋
 1     辉先生为本公司董         380,304,883       96.22%      11,460,688        2.90%      3,461,825       0.88%
       事(执行董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赞成票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敦渊、张舟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