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4-04-12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为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的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
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
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特此制定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一、公司现状
公司处于金融信息服务行业,目前,国家政策大力支持,资本市
场全面深化改革,金融信息服务行业迎来高速发展的机遇;移动互联
网普及率不断提升,投资者数量稳定增长,为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发展
奠定坚实的用户基础;信息技术不断开拓创新,为打造全方位金融信
息服务生态系统提供了有利的技术支持;金融信息服务行业竞争日趋
激烈,机遇与挑战共存。
公司的主要业务聚焦在证券信息服务、大数据及数据工程服务、
境外业务三大板块。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7,739.1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242.15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按照
相 关规 则将控 股股 东、 实际控 制人 张长虹 先生 向公 司支付 的
33,549.66 万元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导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增长较大,扣除该因素影响,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仍为负数。报告期内人员成本及租赁成本有所增长。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
制度,促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形成规范、科学的经
营决策机制,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强化规
范运作,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充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2,421,517.25 元;2023 年末母公
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034,915,318.28 元。根据《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由于公司 2016 年度公司出现较大亏损,
导致 2023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和 2023 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
润为均为负数。因此,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无法进行股利分配。
二、提质增效重回报措施
(一)提升经营质量,着力增强盈利能力。
公司将进一步对现有的业务和产品进行梳理细分,优化业务布局,
优化产品线,集中资源和精力在收益率较高的业务和产品上;继续控
制成本,借鉴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充分利用人工智能,降本增效,
提高效益;加强市场调研,了解客户需求,制定更有效的营销策略,
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优化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提升资金的有效利用率和收益率;根据业务实际需要持续投入
研发,推动技术创新,保持产品和服务的竞争优势;完善科学的人才
选拔和培养体系,吸引和留住关键人才,通过合理的激励机制激发员
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二)增加投资者回报,努力提升获得感。
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长期为负,根据相关规则目前无法进行分
红,公司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多策并举努力提高母公司未分配利
润,争取早日达到分红条件。加强市值管理,在触达回购情形时,公
司可以根据需要适时依法合规进行股份回购,稳定股价;相关人员可
以根据需要适时进行增持,增强投资者信心;鼓励大股东长期持有策
略;加强与大股东、董监高的交流,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积极努力
回报投资者。
(三)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公司动能。
积极拥抱 AI、大数据等新质生产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
有针对性和有效的研发投入,提高研发成果的市场适应性和价值;及
时对新的研发项目进行的投资回报率监测和评估,促进资源分配的有
效性;优化高科技人才选聘和培养机制,根据需要引入具有核心高新
技术的人才,并为现有员工提供发展机会,提升相关技能;根据研发
成果价值和技术创新程度,做好研发人员考核激励;加强产学研合作,
与高校和研究机构共同推动科研项目,吸引在校学生到公司实习交流,
共享资源和成果;增强与前沿科技活动的交流互动,促进新技术的共
享和运用。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畅通交流渠道。
公司积极召开业绩说明会,采用图文简报、视频等可视化形式对
定期报告进行解读,提高定期报告可读性,同时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等主要负责
人积极参加业绩说明会;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主动披露公
司的重要信息和战略动态,减少市场疑虑和不确定性;安排高级管理
人员与主要投资者进行会谈,深入了解投资者的关切和建议;利用多
种沟通渠道,如公司网站、社交媒体、E 互动、邮件、电话等,扩大
沟通的范围和影响力。通过上述措施,建立和维护与投资者的良好关
系,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和满意度。
(五)加强公司治理,坚持规范运作。
强化董事会职能,确保董事会成员的独立性和多样性,持续落实
独立董事相关工作要求,充分体现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优化完善决策流程,重大事项必须按要求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并及时披露,以保护投资者利益。持续完善和执行有效的内
部控制,保护公司资产安全,确保财务报告的质量。优化考核激励机
制,确保公司上下的目标与投资者利益一致。鼓励股东参与到公司治
理中来,通过股东大会等方式对公司发展发表意见。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夯实发展基础。
强化法律责任,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人员严格遵
守法律法规,对于违规行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公司章程和相关
制度中,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人员的职责与义务。持
续将董监高薪酬与公司经营发展情况挂钩,通过完善考核激励,促进
董监高坚守依法合规经营,不断提升公司价值,持续回报投资者;加
强董监高培训,从公司治理、风险合规管理、经营管理和股东权益等
方面提高履职能力。
本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
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