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4-12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2024-014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889 号上海红塔豪华精选酒店
3 楼萧邦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6 日
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4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7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
8 √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和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
司 交 易 终端 )进行 投 票 ,也 可以登 陆 互 联网 投票平 台 ( 网址 :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
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
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
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
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
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
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
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519 大智慧 2024/5/9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原件,并提交:(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或
复印件)。
(三)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
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股
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四)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原件,并提交:(1)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3)
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五)异地股东也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
箱(邮箱:IR@gw.com.cn)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
式登记。
(六)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邮编:200127 电话:021-20219261
联系人:岳倩雯、孙雨洁
(七)登记时间:
2024 年 5 月 12 日 9:30—11:30、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
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
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
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
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
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
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二)鉴于股东大会资料于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全文披露,为提高会议效率并为公司管
理层与投资者沟通互动提供较为充分的时间,本次股东大会议程将对
议案采用宣读要点的方式进行简化。
(三)公司鼓励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建议外地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四)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
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
8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