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2023年度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履职报告2024-04-12
2023 年度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审计
与内控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
作用,重点围绕公司定期报告编制披露、关联交易规范管理以及内部
控制规范实施等方面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
与内控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的工作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
内控委员会完成,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
其中审计与内控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专业会计人士担任,委员中独立董
事占比达到 2/3。
二、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
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一)2023 年 4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
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 年度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履职报告》《关于预
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并听取审计机构关于 2022 年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情况汇报和公
司内部 2022 年内控自评估报告。
(二)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
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
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四)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
员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内
部审计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实施细则>的议案》。
三、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核公
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相关事项,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对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其
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
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听取审计机构关于 2022 年财务报
表审计和内控审计情况汇报,并就审计范围、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
沟通,对管理层关注的重大事项、关联交易等情况积极与审计机构沟
通并审阅相关资料。
(二)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与内控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积极协调公司
管理层就重大审计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同时在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实施过程中,充分听取和了解各方的意见,积极
协调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配合外部审计
机构,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的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与内控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
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
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
题的情况。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与内控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22 年年
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
度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严格遵循了《会计准则》的规定,真实
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与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
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
大错报的情况。
(五)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
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
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
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与内控委员会认为公司
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
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与内控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与内控委员
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的职
责,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所有委员均出席了全部会议,无一人缺席,做
到了勤勉敬业,恪尽职守,圆满地完成了报告期内的工作。在新的年
度里,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继续尽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
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2024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