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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辰实业:北辰实业关于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2024-03-15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10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债券代码:185114            债券简称:21 北辰 G2
  债券代码:185738            债券简称:22 北辰 G1
  债券代码:250684            债券简称:23 北辰 F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

收到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莫非先生递交的书面辞任申请,因工作变动原因,莫非

先生申请辞去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莫非先生的辞任申请自送达本公司之日起生效。莫非先生已确

认其与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并无有关其辞任的其他事宜须提

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第九十六次董事会会议,批准聘任

莫非先生为本公司总法律顾问。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莫非先生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审

查,同意聘任莫非先生为本公司总法律顾问。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3 月 15 日

    附件:1、莫非先生简历

           2、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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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莫非先生简历



    莫非先生,53 岁,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莫

先生二零零三年加入北辰集团,历任北辰集团法律事务部副部长、本公司法律事

务部部长、股东代表监事、北京北辰会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莫先生在公司

法律事务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附件 2: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北京北辰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本公司第九届第九十六次董事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变动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作出如下独立意见:

   莫非先生具有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发现存在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

解除的情形。同意聘任莫非先生为本公司总法律顾问。



                                        独立董事:周永健、甘培忠、陈德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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