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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辰实业:北辰实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29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53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债券代码:185114            债券简称:21 北辰 G2
 债券代码:185738            债券简称:22 北辰 G1
 债券代码:250684            债券简称:23 北辰 F1
 债券代码:254174            债券简称:24 北辰 F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汇欣大厦 A 座 12 层第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96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795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09,383,702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192,925,572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16,458,13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35.918518
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5.42971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48880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
   议案;
2、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梁捷女士主持此次股东
   大会;
3、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6 人,执行董事杨华森先生、张文雷女士因公请假,
   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胡浩先生及总法律顾问
   莫非先生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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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是否当选
  序号
                                                            比例(%)
           选举张杰先生为本公司第
  1.01                                 1,197,353,933           99.005298          是
           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选举张杰先生为本公
1.01     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   13,384,072      52.664499       0    0.000000       0    0.000000
         董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一凡、苏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审议事项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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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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