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股份:滨化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9-12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
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
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5 日
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于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
式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2023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鉴于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延长的有效期
届满之日起再次延长 12 个月。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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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2023 年 3 月 13 日分别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其中除第 7、8 项
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以下
简称“授权事宜”)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2023 年 10 月 12 日,公
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上述授权事宜有效期延长至自该次股东大会批准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鉴于授权事宜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将授权事宜有效期自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延长的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再次
延长 12 个月。除上述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
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其他授权范围和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第二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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