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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滨化股份:滨化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4-10-31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2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
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至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
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
司(含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二、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对拟激励对象名
单的审核结果及公示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四)本次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情形,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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