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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峰环境: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工作情况的公告2024-03-29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3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工作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
议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根
据上级单位相关工作安排,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持续做强主营业务,推动
主业延伸和赛道拓展,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积极维护公司市值,践行投资者
回报。现就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续做强主业,积极延伸拓展,提升经营业绩
    公司聚焦垃圾焚烧主业,持续拓展业务规模,提升运营效率,巩固公司行业
领先地位。2023 年度,公司垃圾总处理量达 1404.09 万吨,同比增长 13.06%;
总发电量约 55 亿度,同比增长 9.4%;实现上网电量约 48.3 亿度,同比增长 9.6%;
销售蒸汽 79.05 万吨,同比增长 27.8%。公司平均入厂吨垃圾发电量达 424 度/
吨(不含供热机组、污泥、餐厨及厨余垃圾),平均厂用电率控制在 12.28%(不
含供热项目)。公司新中标重庆璧山、甘肃白银(二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新
增处理能力 1700 吨/日。签署焚烧炉及成套设备供货合同 14 项,设计处理能力
合计约 1.2 万吨/日,特别是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成功签署设备供货
合同 6 项,涉及焚烧线产品 10 条,处理能力合计 7200 吨/日,合同总金额超过
6 亿元人民币。在全产业链拓展及主业延伸方面,公司新签署垃圾分类、收转运
及环卫一体化业务外部市场合同 23 项,合同总金额近 2.6 亿元,同时,以垃圾
焚烧为热源新签署供热协议 11 项,预计新增年供热量 41.3 万吨。
    二、深化改革发展,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持续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建立并不断完善职业经理人制度体系,
强化“以价值创造、业绩贡献决定薪酬”导向,完善薪酬制度,健全超额利润分
享机制,落实市场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激励机制,继续加大收入分配向作出突
出贡献的人才倾斜力度。公司已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名
单,并在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评估中获“优秀”等级。公司将继续利用现
有改革基础,认真落实《“双百行动”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23—2025 年)》,统
筹推进上市公司发展质量提升行动、对标世界一流价值创造行动,进一步打造富
有生机活力的优秀国有控股上市企业。
    三、积极维护市值,提升股东回报
    (一)股东增持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环境)基
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 2023 年 10 月 28 日起 12 个月内,以自有
资金采取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3 月 4 日收盘,水务环境
已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712.6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约
0.42%,增持金额累计为人民币 5,232.56 万元。水务环境后续将根据增持计划继
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二)股份回购
    为维护公司价值,保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计划自 2023 年 12 月 14 日起 12 个月内,
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 A 股股份。本次回购的总金额不低于
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
已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 198.1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约为 0.118%,总成交金额约为人民币 1,468 万元。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
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
    (三)现金分红
    公司积极通过现金分红方式践行投资者回报,自公司 IPO 上市以来的 2020
年至 2022 年三年,公司累计通过现金分红方式实现股利分配 99,689.12 万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的利润分配
预案为:拟以除去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为分配基数,按每
10 股派 2.35 元(含税)的比例派发现金股利共计约 3.94 亿元(如截至 2023 年度
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回购专户内已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
拟维持每 10 股派 2.35 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股利分配总额)。上述利润分
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决定。
    四、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高质量合规信息披露
    公司严格依据相关信息披露规定编制和披露各项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各项
公告及时、准确、完整,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已连续 3 年获得上交所 A 级评价。同
时,公司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现场接待活动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
流,2023 年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常态化召开了 2022
年度业绩说明会、2023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以及 2023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承办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投教中心组织的“我是股东”——投资者走进重庆地区上
市公司活动,并参加了 2023 年重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其中公司
2022 年度业绩说明会首次采用视频录播形式召开,市场反响良好。通过各项业
绩说明会、投资者现场接待以及上证 e 互动平台交流等方式,公司与广大投资者
积极互动,为投资者答疑解惑,进一步拉近了上市公司与资本市场投资者的距离。
下一步公司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继续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工作,积极倡
导价值投资理念,进一步建设和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