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2024-10-31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就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
查意见:
本次补充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基于公司
实际情况而正常发生的,具有其必要性。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占同类型业务总额比例较
小,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补充 2024 年关联交易计划。
独立董事: 孙宝文、李绪红、刘琨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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