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0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或“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 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2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国银行总 行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现场出席及通过网络投票 84 出席)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83 H 股股东人数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17,697,228,105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股) 190,185,646,640 H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股) 27,511,581,46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3.949136 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64.603782 H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9.345354 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无需由本行优 先股股东审议,因此,优先股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 会议主持情况及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董事长葛海蛟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本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五) 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本行现任董事 14 人,出席 13 人,独立非执行董事让路易埃克拉先生因其 他重要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本行现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本行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选举张毅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89,994,807,398 99.899656 190,821,939 0.100335 17,303 0.000009 H股 25,734,911,202 93.542101 1,772,125,430 6.441379 4,544,833 0.016520 普通股合计: 215,729,718,600 99.096217 1,962,947,369 0.901687 4,562,136 0.002096 2、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选举楼小惠女士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89,992,053,263 99.898208 193,572,174 0.101781 21,203 0.000011 H股 25,640,802,812 93.200032 1,866,143,820 6.783121 4,634,833 0.016847 普通股合计: 215,632,856,075 99.051723 2,059,715,994 0.946138 4,656,036 0.002139 3、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选举刘晓蕾女士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90,185,557,237 99.999953 68,203 0.000036 21,200 0.000011 H股 27,425,786,980 99.688151 81,159,654 0.295002 4,634,831 0.016847 普通股合计: 217,611,344,217 99.960549 81,227,857 0.037312 4,656,031 0.002139 4、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务工具发行额度和发行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90,185,622,940 99.999988 6,400 0.000003 17,300 0.000009 H股 27,507,070,512 99.983603 87,010 0.000317 4,423,943 0.016080 普通股合计: 217,692,693,452 99.997917 93,410 0.000043 4,441,243 0.002040 (二) 涉及重大事项,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以下 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审议批准选举张 1 毅先生担任本行 1,202,900,865 86.307401 190,821,939 13.691358 17,303 0.001241 执行董事 审议批准选举楼 2 小惠女士担任本 1,200,146,730 86.109794 193,572,174 13.888685 21,203 0.001521 行非执行董事 审议批准选举刘 3 晓蕾女士担任本 行独立非执行董 1,393,650,704 99.993585 68,203 0.004894 21,200 0.001521 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第 1-3 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委任代表)所持 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第 4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委任 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张毅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楼小惠女士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刘晓蕾女士 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期三年,将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各自任 职资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上述相关人士的委员会任职信息请参见本行同日发布的 董事会决议公告。 承本行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发布的公告,因工作原因,姜国华先生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会后不再履行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相关职责。姜国华先生已确认其 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没有任何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行股东。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宁、柳思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五、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