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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重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2024-01-31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业务背景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口
船舶产品及进口物资主要以外币计价,为有效规避汇率风险,
降低风险敞口,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
及手持外币资金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在严格遵守国家法
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前提下,严守套期保值原则,开展不以
投机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均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有利于公司运用恰当的外汇
衍生工具管理汇率波动导致的利润波动风险,以保障公司财
务安全性和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二、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
的产品,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规模、期限应在资金需求合同范围内,原则上
应与资金需求合同一一对应,不超过需要保值金额的 100%。

    2.交易原则
    所有开展的金融衍生业务均严守套期保值原则,以降低
风险敞口为目的,与业务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
与企业资金实力、交易处理能力相适应,不开展任何形式的
投机交易。
    3.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经营资质的境内商业银行及公司关联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等外汇业务机构。公司不开展境外衍生品交易。
    4.交易金额
    公司 2024 年度拟新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不超过
85 亿美元,有效期一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其中与商业银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为 59
亿美元,与财务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为 26 亿美元。
    2024 年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
额度不超过交易总额度的 15%。结合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年
初存量余额,预计 2024 年度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
值不超过 158 亿美元。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进出
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开展外
汇衍生品交易。
    三、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公司船舶建造产品及进口物资主要以外币计价,收支
结算币别不匹配等因素形成一定的外汇风险敞口,开展外汇
衍生品交易有利于公司运用合适的外汇衍生工具管理汇率
波动导致的利润波动风险,以降低公司财务风险,稳定主营
业务盈利能力。
    2.公司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前提下,
严守套期保值原则,开展不以投机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公司所有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与主业经营密切
相关,有真实的业务背景。
    3.公司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并制定《金融衍生业务管理
办法》,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
操作、风险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确保覆盖事前防范、事
中监控和事后处理的各个环节。公司合理配备了投资决策、
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且已制定严格的决策程序、
报告制度和风险监控措施,具备与所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因
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
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在实际操作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时将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存在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
的风险;
    3.履约风险:因客户的应收款项发生逾期,导致开展的
外汇衍生品业务到期无法履约,从而引发的违约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
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五、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前提下,
严守套期保值原则,开展不以投机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公司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并制定《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
法》,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操
作、风险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确保覆盖事前防范、事中
监控和事后处理的各个环节。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
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风
险监控措施,明确授权范围、操作要点、会计核算及信息披
露等具体要求,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交易品种、
规模及期限。
    2.公司选择的交易对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商业银行及公司关联方财务
公司等外汇业务机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公司定期
对交易对手方的经营资质、内控制度建设、业务和风险状况
及经营情况进行评估。不开展境外衍生品交易。
    3.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模、期限应在资金需求合同
范围内,原则上应与资金需求合同一一对应,不超过需要保
值金额的 100%。
    4.公司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
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
并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及时跟踪外汇衍生品与已识别风
险敞口对冲后的净敞口价值变动,并对套期保值效果进行持
续评估。
    5.公司明确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应对交易过
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设定适当的止损限额(或者
亏损预警线),明确止损处理业务流程并严格执行。
    6.公司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
作的合规性开展监督检查。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七、可行性分析结论
    鉴于:
    1.公司基于降低主业范围内的外汇风险敞口而开展外
汇衍生品交易,具有客观需要,且已对年度新开展的外汇衍
生品交易额度进行总量控制;
    2.公司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并制定《金融衍生业务管理
办法》,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
员,制定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风险监控措施,具备
与所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备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