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国重工:中国重工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9-24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 2024-054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
连造船”),被担保人为大连造船的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公司关联人。

         2024 年 8 月,大连造船因其全资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等非融资
性事项新增提供担保 0.20 亿元,子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对所属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
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 23.27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80%。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2024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按
照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66.42 亿元的上限,为所属各级子公司中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
票、保函等事项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为 32 亿
元,公司二级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为 34.42 亿元。上述为所属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
保额度上限的公告》(临 2024-009)。现将担保进展公告如下:


    一、新增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2024 年 8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造船因其全资子公司开


                                      1
            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等非融资性事项新增提供担保 0.20 亿元,为向资产负债率 70%
            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新增提供担保,子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本次新增担保均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新增担保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近    股东大会                    是否     是否
                                                                                      8 月新增担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一期经审计资    授权新增                    关联     有反
                                                                                       保金额
                                                  例         产负债率      担保额度                    担保     担保
         对全资子公司的新增担保情况

         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

         大连船舶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长
         重工集团     兴岛船舶工程有限公        100.00%           38.41%     20,000          2,000      否          是
         有限公司     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成立              法定代              注册     资产      负债            净资
  被担保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            主营业务
                                                时间               表人               资本     总额      总额             产

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
长兴岛船舶工程有           91210244MA106XUF5Q   2020     大连市   李洪成   船舶改装   6.26      9.63         3.70        5.93
限公司

                    注: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资产负债率均取自被担保人

            单体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数据。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新增提供的担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造船因其全资子公司开具银行
            承兑汇票及保函等非融资性事项提供的担保,按法定程序签署了担保协议。担保方式
            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与债权人协商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2
                                                                        单位:万元
                                存在的                                期限    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债权人     担保金额
                                 关系                                (月)   方式
  大连船舶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   所属全       兴业银行股                       连带
  重工集团   长兴岛船舶工程有   资子公       份有限公司      2,000       12   责任
  有限公司   限公司             司           大连分行                         保证
                        合计                                 2,000


    五、担保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新增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所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子公司业务
的正常开展。公司新增提供的担保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对被担保方
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
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均在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根据公
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 23.27 亿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80%。其中,公司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 10.30 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4%;公司二级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12.97 亿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6%。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