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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隅集团: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04-02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3 年,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作用,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洪永淼、于飞、刘太刚、
谭建方及非执行董事顾铁民 5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洪永淼作为会
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
责。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
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和议案:
    1.审计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汇报;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年报摘要及业绩公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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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关于《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二)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
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和议案:
    1.审计师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审计工作汇报;
    2.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和议案:
    1.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认真审阅了公司季
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
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
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公司财
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在所
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动状况。
    (二)对外部审计进行监督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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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
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
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
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
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
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
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
双方的述求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达到用最短的时间
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了监督指导职责,严格依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认真履职,
在公司审计工作、内部控制管理等方面发挥作用。2024 年,我们将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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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勤勉尽职,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
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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