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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维股份:2024-004+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2024-02-06  

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内容: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吴善国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
可,拟自 2024 年 2 月 6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至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
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吴善国先生拟以自有资金或自
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吴善国。
    (二)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善国先生持有公
司股份 137,192,224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3.30%。
    (三)在本次公告披露之前 6 个月内,上述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以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1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上述增持主体拟增持股份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至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
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自
2024 年 2 月 6 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
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之外)。若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重大事项连
续停牌或有关原因无法实施,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或原因解除后顺延实施,公
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本次增持主体拟增持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增持主体承诺
    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
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
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
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
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
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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