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材料: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2024-10-26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4-055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
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7,254,1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440%,以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许广彬先生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
20,524,103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75.3065%,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995%;累计被
标记股份数量为 6,73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24.6935%,占公司总股本的
3.3445%。
●司法执行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所持公司股票存在通过集中竞价及大
宗交易两者结合方式被动减持的情形,本次被动减持股份数量为 4,030,000 股,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4.7868%,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27%。本次被动减持将自本
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进行。在减持区间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2%。
若上述被动减持执行完毕后,许广彬先生所持股份将变为 23,224,103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1.5413%。
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执行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的稳
定性产生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许广彬先生,原因如下: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席位共 9 位,其中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提名的席位共
1
7 位;经公司核查,未发现司法拍卖的三方竞买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许广彬先生及截止 2024 年 9 月 10 日的公司其他前十大股东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亦未发现司法拍卖的三方竞买人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协议转让、其他方式取得:
许广彬 5%以上第一大股东 27,254,103 13.5440%
27,254,103 股
注:上述“其他方式取得”系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减持合
股东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
数量 减持方式 理价格
名称 比例 持期间 份来源 原因
(股) 区间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协议转让
固 定 :
固 定 : 过:4,030,000 股 2024/11/18~ 按市场 取得、其 司法
许广彬 4,030,000
2.0027%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25/8/28 价格 他方式取 执行
股
过:4,030,000 股 得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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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属于因司法执行导致的被动减持情形,实际减持时间、方式、价格暂
无法确定。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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