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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盛硅业:合盛硅业关于2023年度第四季度担保情况的公告2024-01-23  

证券代码:603260            证券简称:合盛硅业        公告编号:2024-013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第四季度担保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是上市公司关联人: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的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为 3.5 亿元人民币;
      担保余额: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合计为 285.9 亿元,(含本次担保,外币担保额度按 2023 年 12 月 29 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美元汇率 7.1 进行估算,下同)均为对
      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
      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19.96%;本次被担保单位公司控股子公司
      新疆东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
      过 70%,其资信状况均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部分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
2023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287.90 亿元的担保额度,以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
 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二、担保进展情况
                                                本次新
                              被担保            增担保    剩余可
                                       本次新
                     担保方   方最近            占上市    用担保
            被担保                     增担保                        是否关   是否有
   担保方            持股比   一期资            公司最      额度
              方                         (万                        联担保   反担保
                       例     产负债            近一期      (万
                                         元)
                                率              净资产      元)
                                                比例
  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新疆东
            部合盛
                     100%    77.65%    20,000   0.62%    1,402,400    否        否
   合盛硅   硅业有
   业股份   限公司
   有限公   新疆西
     司     部合盛
                     100%    86.63%    15,000   0.47%    166,000      否        否
            硅业有
            限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新疆东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石材工业园区柯克亚路以西(合盛产业
 园)
     法定代表人:秦威
     经营范围: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工业硅的生产及销售;石
 英石加工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
 出口贸易服务;岗前培训;包(袋)及相关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纺织品制
 造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2.5亿元人民币
     财务情况: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         9,379,713,676.86             16,394,836,881.26
  负债总额(元)         6,242,708,920.81             12,730,993,279.69
    净资产(元)         3,137,004,756.05               3,663,843,601.57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8,673,624,060.32               8,443,544,067.88
        营业利润(元)          991,349,539.19                  542,193,525.73
          净利润(元)          885,217,626.35                  526,838,845.52


       2、 被担保人: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纬一路11-3号1103室
           法定代表人:朱志强
           经营范围:有机硅、工业硅及有机中间体的生产与销售;石墨电极及中间
       体的生产与销售;石英石加工与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
       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房屋租赁、场地
       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容器)(危险
       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除外);密封胶生产与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
       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注册资本:9亿元人民币
           财务情况: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       8,642,366,513.33                   4,173,843,309.67
        负债总额(元)       5,273,607,076.85                   3,615,651,943.59
          净资产(元)       3,368,759,436.48                    558,191,366.08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7,502,244,471.56                   6,386,771,620.86
        营业利润(元)         594,451,783.21                    -78,412,534.38
          净利润(元)         458,887,158.21                    -77,510,369.50


           上述被担保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主要内容
       被担              担保额度                担保方
序号          贷款银行                期限                       担保范围          合同编号
       保人              (万元)                  式
                                                           主债务本金及利息、逾
                                                           期利息、违约利息、复
       新疆                                                利、违约金、赔偿金以        乌行
              乌鲁木齐                                     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      (2023)
       东部
              银行股份              2023/12/12             一切费用。主债务本金    (小西门支
       合盛                                      连带责
 1            有限公司    20,000        -                  包括但不限于:1、贷款    行)保证字
       硅业                                      任保证
              小西门支              2026/12/12             业务中,债务人直接从         第
       有限
                  行                                       债权人处取得的借款本   20231212000
       公司                                                金;2、承兑业务、商       00005号
                                                           业汇票贴现业务中,银
                                                           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
                                                        汇票的票面金额;3、
                                                        其他授信业务中,该业
                                                        务实际发生的授信金
                                                        额。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
                                                        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
                                                        金 、 利 息 (包括 复 利和
                                                        罚 息 )、 违 约金 、 赔偿
                                                        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
                                                        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
                                                        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
    新疆                                                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
    西部   中国建设银                                   支 付 的 其 他款 项 (包括
                                  2023/12/22                                        HTC6506300
    合盛   行股份有限                          连带责   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
2                        15,000       -                                             00YBDB202
    硅业   公司石河子
                                  2026/12/22
                                               任保证   电讯费、杂费、国外受          3N00R
    有限     市分行                                     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
    公司                                                行 费 用 等 )、乙 方 实现
                                                        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
                                                        的 费 用 (包 括但 不 限于
                                                        诉讼费、仲裁费、财产
                                                        保全费、差旅费、执行
                                                        费、评估费、拍卖费、
                                                        公证费、送达费、公告
                                                        费、律师费等)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以上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融资需要,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本次被担
    保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东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新疆西部合盛硅业
    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但资信状况均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对
    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
    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
    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的融资事宜提供担保,董
    事会结合上述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担
    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
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对上述公司进行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
为 285.9 亿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119.96%。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