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味业:海天味业委托理财进展公告2024-11-13
证券代码:603288 证券简称:海天味业 公告编号:2024-051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中低风险类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27.53 亿元人民币
履行的审议程序: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公司”)2024 年 4 月 26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
险较低的中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等值 75 亿元人民
币,有效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上述额度内的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产
品风险评级为 PR2 及以下,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风险、政策
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投资收
益。
一、投资情况概述
1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
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投资金额
本次投资总金额为 27.53 亿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投资方式
1、本次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委托理财 预计年化收 产品期 结构 是否构
受托方名 委托理 收益
产品名称 金额(万 益率/业绩 限 化安 成关联
称 财类型 类型
元) 比较基准 (天) 排 交易
中银理财 中银理财-ESG
银行理 无固定 浮动
有限责任 优享 30 天持有 4,700 2.60-3.60% 无 否
财产品 期限 收益
公司 期固收理财产品
招银理财招睿
招银理财 (ESG)日开 90
银行理 无固定 浮动
有限责任 天持有期 1 号固 15,000 2.00-3.50% 无 否
财产品 期限 收益
公司 定收益类理财计
划
建信理财机构专
建信理财
银行理 享嘉鑫固收类最 无固定 浮动
有限责任 1,600 2.40-3.00% 无 否
财产品 低持有 30 天产 期限 收益
公司
品第 1 期
工银理财鑫悦
工银理财 优先股策略优选
银行理 浮动
有限责任 混合类封闭式法 50,000 2.90-3.10% 370 无 否
财产品 收益
公司 人私募理财产品
(24HH6221)
农银理财农银同
农银理财 心大有优选配
银行理 浮动
有限责任 置 2024 年第 15 50,000 2.80% 208 无 否
财产品 收益
公司 期私募理财产品
(优享)
中银理财
银行理 (机构专属)中 浮动
有限责任 50,000 2.60-2.90% 181 无 否
财产品 银理财“稳享” 收益
公司
2
(封闭式)2024
年 198 期
(机构专属)中
中银理财
银行理 银理财-“稳 无固定 浮动
有限责任 4,000 2.00-2.50% 无 否
财产品 富”高评级开放 期限 收益
公司
式
工银理财鑫悦
工银理财 优先股策略优选
银行理 浮动
有限责任 混合类封闭式法 50,000 2.60-3.00% 224 无 否
财产品 收益
公司 人私募理财产品
(24HH6218)
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香
银行理 固定
(香港)有 港)保本人民币 50,000 1.88% 60 无 否
财产品 收益
限公司 外汇掉期存款
2、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中银理财-ESG 优享 30 天持有期固收理财产品
起息日 2024 年 9 月 4 日、2024 年 10 月 24 日、2024 年 10 月 25 日
到期日 无固定期限,最短持有期为产品认购/申购确认日(含当日)起
30 个自然日
购买金额 合计 4700 万元
业绩基准 2.60%-3.60%(年化)
收 益 计 算 公 本理财产品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T
式 日)交易结束后理财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 日理财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下四舍五入。
本 金 及 收 益 投资者赎回本金与收益于赎回确认日后【1】个工作日内到账,
的派发 赎回确认日至投资者资金到账日期间不计利息
资金投向 本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境内外货币市场工具,含现金、银行存款、协议存款、同业
存单、大额可转让存单、债券回购(含逆回购)、资金拆借等;
3
2.境内外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
政府机构债券;
3.境内外金融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长
期限含权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外国借款人在
我国市场发行的债券、结构性票据等;
4.境内外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债、可交换债、交易所非
公开发行债券、优先股等;
5.境内外公开发行的以固定收益资产为主要投资标的的证券
投资基金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或计划;
6.境内外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优先档;
7.外汇即期,以风险对冲为目的的汇率远期、汇率掉期、国债
期货、利率掉期等衍生品。
本理财产品不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及股票、权证等权益
类资产。
产品名称 招银理财招睿(ESG)日开 90 天持有期 1 号固定收益类理财计
划
起息日 2024 年 9 月 4 日、2024 年 9 月 5 日、2024 年 9 月 11 日、2024
年 9 月 24 日、2024 年 10 月 25 日
到期日 本理财计划对投资者的每笔有效认/申购设置 90 天的最短
持有期限,即每笔理财计划份额从认/申购对应的成立日/开放
日(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起,至其后第 90 个自然日(不含,下
同)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从最短持有期起始日后的
第 90 个自然日(含)之后,投资者可以在开放日提出赎回申
请。为免疑义,如自最短持有期起始日后的 90 个自然日当天
为非交易日,投资者需顺延至下一交易日方可提出赎回申请。
购买金额 合计 15000 万元
业绩基准 2.00%-3.50%(年化)
4
收 益 计 算 公 理财计划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开放日的理财计
式 划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赎回金额=总赎回份额×开放日理财计划份额净值
(赎回金额保留 2 位小数,2 位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本 金 及 收 益 确认投资者赎回成功后,管理人将为投资者扣减份额,并将投
的派发 资者应得的赎回资金于开放日后 3 个交易日内划转至投资者账
户
资金投向 本产品可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
以及衍生金融工具。
1、固定收益类资产
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
地方政府债、政府机构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次级债、永续债、
二级资本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票据、
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及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固
定收益类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同业存单、可转换债券、可
交换债券等标准化债权资产,以及各类银行存款、大额存单、
资金拆借、债券逆回购等资产,以及主要投资于标准化债权资
产的资产管理计划或信托计划等。
2、权益类资产
权益类资产仅限优先股。
3、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包括国债期货、利率互换等挂钩固定收益资
产的衍生金融工具。
产品名称 建信理财机构专享嘉鑫固收类最低持有 30 天产品第 1 期
起息日 2024 年 9 月 5 日、2024 年 9 月 18 日
到期日 无固定期限,投资者在产品赎回开放日不得赎回持有期低于 30
天的产品份额
5
购买金额 合计 1600 万元
业绩基准 2.40%-3.00%(年化)
收 益 计 算 公 投资者赎回收益测算示例:
式 投资者收益=M0×(Pi-P0)
M0:投资者持有份额
Pi:投资者赎回时产品份额净值
P0:投资者购买时产品份额净值
本 金 及 收 益 本产品在赎回开放日后第 1 个工作日(T+1 日)对赎回申请的
的派发 有效性进行确认,并完成赎回资金到账。
资金投向 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大额
可转让存单、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回购、国债、金融债、中央
银行票据、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
券、次级债、资产证券化产品(资产支持证券 ABS、资产支持
票据 ABN)、债券基金、债券借贷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
益类资产。
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固定收益类资产比例为 100%。
产品名称 工银理财鑫悦优先股策略优选混合类封闭式法人私募理财产
品(24HH6221)
起息日 2024 年 9 月 5 日
到期日 2025 年 9 月 9 日
购买金额 50000 万元
业绩基准 2.90%-3.10%(年化)
收 益 计 算 公 本理财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后按照投资者持有理财产品份额
式 ×理财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单位净值进行兑付。兑付金额
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下四舍五入。
本 金 及 收 益 资金到账日为到期日后 3 个工作日内或提前终止日后 3 个工作
的派发 日内或提前赎回日后 3 个工作日内。
6
资金投向 本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在市场出现新的金融投资工具后,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产品管理人履行相关手续并向投资者
信息披露后进行投资:
各类境内外存款类资产、同业拆借、债券回购、债券借贷、
同业存单、存单质押及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类投资品等资产。
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
融债券(包含政策性金融债及非政策性金融债)、公司信用类债
券(含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
资券、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
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结构性票据(底层挂钩资产为债券)和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各
类境内外债券等债权类资产。
货币基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含 QDII 基金和互认基
金)等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证券投资基金。
优先股,权益类资产仅限投资优先股。
本产品可以投资于以上述资产为投资对象的公募证券投
资基金及其他资产管理产品,本产品不投资衍生品。
产品名称 农银理财农银同心大有优选配置 2024 年第 15 期私募理财产
品(优享)
起息日 2024 年 9 月 20 日
到期日 2025 年 4 月 16 日
购买金额 50000 万元
业绩基准 2.80%(年化)
收 益 计 算 公 投资者理财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理财产品份额×(理财产品
式 当日单位净值-1),投资者投资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具
体以实际派发为准。
7
本 金 及 收 益 本理财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后,根据产品净资产计算单位净值
的派发 向投资者兑付,并按约定方式对净值进行披露。遇非工作日时
顺延。
资金到账日为产品到期日后 2 个工作日内或提前终止日后 2 个
工作日内。遇非工作日时顺延。
资金投向 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货币
市场工具(含货币基金、同业存单、银行间质押式回购和买断
式回购及交易所回购、资金拆借等)、债券(含利率债、金融债、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债、可交换债、定向融资工具、非
公开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同业存款、资产支持证券
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证券投资基金、各类资产
管理产品或计划,依法在交易所发行或上市优先股等权益类资
产,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投资品种。
产品名称 (机构专属)中银理财“稳享”(封闭式)2024 年 198 期
起息日 2024 年 9 月 25 日
到期日 2025 年 3 月 25 日
购买金额 50000 万元
业绩基准 2.60%-2.90%(年化)
收 益 计 算 公 (一)本理财产品在不可预料的情况下提前终止时,依照产品
式 估值情况支付产品本金和收益。
投资者到期返还金额=投资者持有理财产品份额×提前终止产
品份额净值-超额业绩报酬(如有)
(二)在未出现提前终止的情况下,本理财产品于到期日后一
次性支付本金和收益。
投资者到期返还金额=投资者持有理财产品份额×到期产品份
额净值-超额业绩报酬(如有)
本 金 及 收 益 理财本金和投资收益到账日为理财产品到期日后的 2 个工作日
的派发 之内,期间不计息。
8
资金投向 本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货币市场工具,含现金、银行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单、
大额可转让存单、债券回购(含逆回购)、资金拆借等;
2.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
构债券;
3.金融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长期限含
权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外国借款人在我国市
场发行的债券等;
4.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债、可交换债、交易所非公开发
行债券、优先股等;
5.以固定收益资产为主要投资标的的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各类
资产管理产品或计划;
6.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优先档;
7.以风险对冲为目的的国债期货、利率掉期、债券借贷等;
8.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产品名称 (机构专属)中银理财-“稳富”高评级开放式
起息日 2024 年 9 月 26 日、2024 年 9 月 27 日、2024 年 10 月 18 日
到期日 无固定期限,产品封闭期结束后,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赎回
购买金额 合计 4000 万元
业绩基准 2.00%-2.50%(年化)
收 益 计 算 公 本理财产品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T
式 日)交易结束后理财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 日理财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下四舍五入。
本 金 及 收 益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赎回款项于理财产品赎回确认日后 2
个工作日内到账
的派发
9
资金投向 本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存款类资产,含现金、银行存款、大额存单;
2.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
3.本理财产品不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及股票、权证等权
益类资产。
产品名称 工银理财鑫悦优先股策略优选混合类封闭式法人私募理财产
品(24HH6218)
起息日 2024 年 9 月 26 日
到期日 2025 年 5 月 7 日
购买金额 50000 万元
业绩基准 2.60%-3.00%(年化)
收 益 计 算 公 本理财产品或本销售代码对应的所有产品份额到期或提前终
式 止后按照投资者持有理财产品份额×理财产品到期日或提前
终止日单位净值进行兑付。兑付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
数点后两位以下四舍五入。
本 金 及 收 益 资金到账日为到期日后 2 个工作日内或提前终止日后 2 个工作
的派发 日内或提前赎回日后 2 个工作日内。
资金投向 本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在市场出现新的金融投资工具后,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产品管理人履行相关手续并向投资者
信息披露后进行投资:
各类境内外存款类资产、同业拆借、债券回购、债券借贷、
同业存单、存单质押及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类投资品等资产。
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
融债券(包含政策性金融债及非政策性金融债)、公司信用类债
券(含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
资券、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
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10
结构性票据(底层挂钩资产为债券)和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各
类境内外债券等债权类资产。
货币基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含 QDII 基金和互认基
金)等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证券投资基金。
优先股,权益类资产仅限投资优先股。
本产品可以投资于以上述资产为投资对象的公募证券投
资基金及其他资产管理产品,本产品不投资衍生品。
产品名称 中国银行(香港)保本人民币外汇掉期存款
起息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到期日 2024 年 11 月 29 日
购买金额 50000 万元
收益率 1.88%(年化)
挂钩指标 -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在不超过等值 75 亿元人民币的额
度内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中低风险类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等值 75 亿元人民币,有效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以内,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1
(一)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产品风险评级为 PR2 及
以下,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
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投资收益。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中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公
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
风险可控。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理财的权限、审核流程、报
告制度、受托方选择、日常监控与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
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履行了内部审核的程序,公
司经营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
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金额:元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6,008,139,175.07 38,423,518,405.62
负债总额 6,127,219,460.93 9,390,542,813.50
资产净额 29,880,919,714.14 29,032,975,592.12
货币资金 18,538,771,796.33 21,689,385,461.71
项目 2024 年前三季度 2023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52,550,316.51 7,355,650,997.74
注:2024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2
(二)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约 185.39 亿元,本次委托理
财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约为 14.85%,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
净资产的比例约为 9.21%,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约为 7.65%。对
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使用,
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