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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铁应急: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2024-05-06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 2024-046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自
                            主行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883.7640 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
票。


       一、 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同日,监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实施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或独立意见。
       2021 年 12 月 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办公区域公示了
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上述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未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提出任何异议。2021 年 12 月 16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时,
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
以 2021 年 12 月 22 日为股票期权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 4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66.00 万份股票期权。同日,监事会、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授予的相关事项
发表了核查意见或独立意见。
       2022 年 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
009),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实际登记股票期权 1,566.00 万份,实际授予人数为 45
人。
       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权益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
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权
益数量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行权价格       授予登记数量    授予登记人数        授予后股票期权剩余

                 (元/股)      (万份)        (人)              数量(万份)

 2021/12/22      12.50          1,566.00        45                  0

     注:以上为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价格、数量及人数。

     (三)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的行权方式,第一个行权期的具体行权情况详见
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激励计划
历次激励对象人数、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调整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时间                                   调整情况

 1      2021 年 12 月 22 日   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

                              量。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47 名

                              调整为 45 名,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

                              1,570.00 万份调整为 1,566.00 万份。

 2      2023 年 3 月 29 日    因实施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相应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行权价格由 12.50 元/股调整为 8.84 元/股,同时对股票

                              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授予的数量由 1,566 万份调整为

                              2,192.4 万份。此外,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 4 名激励对

                              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注销授予的 82.6 万份股

                              票期权。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因此由 45 人调

                              整为 41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192.4 万份(调整后)

                              调整为 2,109.8 万份。

 3      2023 年 4 月 27 日    因实施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相应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和权益数量,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8.84 元/股调整为

                              6.31 元/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109.8 万份调整为

                              2,953.72 万份。

 4      2024 年 4 月 15 日    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注销 5.488 万份股票期权;截至 2023 年 12 月 21
                             日,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部分激励对象符合

                             行权条件但放弃行权,注销 393.96 万份股票期权。

上述变动后,激励对象人数、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如下:

 授予日期         行权价格(元/股)   激励人数(人)    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

 2021/12/22       6.31                40                2,062.116


    二、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一)第二个等待期届满情况说明
    根据《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
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
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
量比例为 30%。本次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 2021 年 12 月 22 日,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二个等待期已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届满。
    (二)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满足,具体如下:

              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左述情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况,满足本项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截至目前,本次行权的激励对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象均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本
 不适当人选;
                                                       项行权条件。
 3、最近 12 个月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22 年至 2023 年两年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71.74    2022 年至 2023 年两年公司累
 亿元。                                             计实现营业收入 77.22 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满足本项行权条件。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
                                                    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人离
 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
                                                    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
 “B”、“C”、“D”、“E”五个等级。
                                                    剩余 40 名激励对象的考核等
    考核等级        A        B       C  D    E
                                                    级均为“A”,满足全额行权条
    行权系数 100% 90%              80% 50%  0%
                                                    件。
 个人当年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行权
 系数。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三)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对于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其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三、 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股票期权授权日:2021 年 12 月 22 日
       (二)行权数量:883.7640 万份
       (三)行权人数:40 人
       (四)行权价格:6.31 元/股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
票
       (七)行权安排: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实际可行
权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1 日(根据相关规定限制行权期间
除外),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
易。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占本激励计划授
                                可行权数量                     占授予时股本总
   姓名             职务                     出权益数量的比
                                  (万份)                       额的比例
                                                   例
  彭杰中           总经理        294.0000        9.5785%           0.3257%

  郭海滨         董事会秘书      76.4400         2.4904%           0.0847%

  张伟丽       董事、财务总监     8.8200         0.2874%           0.0098%

   益智             董事          3.5280         0.1149%           0.0039%

  周丽红            董事          3.5280         0.1149%           0.0039%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97.4480       16.2069%           0.5512%
          (35 人)

           合计(40)人          883.7640       28.7931%           0.9792%

注:1、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
舍五入所致。

    四、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认为相关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本次
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符合条件的 40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共计 883.7640 万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行权
价格均为 6.31 元/股。

    五、 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权日,公司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
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授权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
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
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数额
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注销、本次行权事项已经取得
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期
权行权条件已成就,行权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的
规定就本次调整及注销、本次行权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登记和公告等相关程序。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