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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铁应急: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08-07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八月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8 月 12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议程:
1、宣布会议开始
2、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介绍现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4、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5、宣读、审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张祺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胡丹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遇言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隋彤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5     关于选举周丽红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2.00
            案》
   2.01     关于选举贺晓霞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马勇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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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     关于选举王绍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2     关于选举许能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3     关于选举张雷宝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4     关于选举许诗浩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7、现场股东投票表决,收取表决票
8、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9、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10、统计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11、宣读《2024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
12、宣布大会结束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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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海控产业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控产投”)、公司股东胡丹锋的提名,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祺奥、胡丹锋、遇言、隋彤彤、周丽红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共有五项子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方式投票,请各位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按照相关规则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1.01 关于选举张祺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胡丹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遇言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隋彤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5 关于选举周丽红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以上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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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祺奥先生: 1983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 年 7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
2012 年 8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东方花旗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2015 年 8 月
至 2017 年 5 月,任平安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2017 年 5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部门负责人;2021 年 6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2021 年 10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2021 年 9 月
至今,任海南海马汽车有限公司董事,海南海马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董事;
2022 年 6 月至今,任海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总经理,全球消
费精品(海南)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10 月至今,任海南金融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
     张祺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祺奥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
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
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胡丹锋先生:1979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2000 年 8 月至 2004 年 10 月,任杭州大通业务经理;2004 年 11 月至
2008 年 10 月,任杭州中力建筑机械有限公司业务总监;2008 年 11 月至 2021 年
12 月 1 日任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 年 11 月
至 2024 年 5 月任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 年 5 月至今
任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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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日,胡丹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6,918,028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8.98%,胡丹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胡丹锋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
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
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遇言先生:198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7 年 10 月至 2013 年 8 月,历任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外汇
管理室经理、现金流管理分部经理;2013 年 8 月至 2017 年 8 月,历任上海家得
利超市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宝鸡商场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上海家得利超
市有限公司总裁;2017 年 8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
司财务总监;2018 年 7 月至 2022 年 6 月,历任海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及海南美兰国际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22 年 6 月至今,任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23 年 10 月至
今,兼任海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遇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遇言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
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
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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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隋彤彤女士:1990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2015 年 7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信达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副总监;2021 年 8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海南省发展控股
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战略研究中心项目高级经理;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9 月,
任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战略研究中心项目副总监;2022 年 9 月
至 2023 年 1 月,任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助理;2022 年 6 月
至今,任海南发展控股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2023 年 1 月至今,任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
     隋彤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隋彤彤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
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
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周丽红女士: 1976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 年 12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娃哈哈宏振投资有限公司总经
理兼集团董事长助理;2012 年 8 月至今任浙江复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
人、总经理;2013 年 6 月至今任浙江新锐浙商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4 年 5 月至今任浙江帕帝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 年 6 月至今任浙江华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丽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周丽红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
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
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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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每届任期三年。第四届监事会已届满,为保
证公司监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作,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
     由公司控股股东海控产投、公司股东胡丹锋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贺
晓霞、马勇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的职工代表监事桂林共同组成公司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均
为三年,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侯选
人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本议案共有二项子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方式投票,请各位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按照相关规则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2.01 关于选举贺晓霞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马勇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以上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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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贺晓霞女士:1983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20 年 10 月至 2021 年 8 月,
任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支持中心业务中心日常经营及税务咨询
岗(主管级);2021 年 8 月至今,任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
     贺晓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贺晓霞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
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
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马勇先生:1977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5 年 5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上海蓝白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2017 年 7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2021 年 1 月至今任浙江华铁应
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1 年 5 月至今任浙江大黄蜂大数据运
营有限公司人事经理、监察经理。
     马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马勇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
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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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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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原因

     鉴于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为完善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根据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原控股股东胡丹锋先生及其
一致行动人浙江华铁恒升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铁大黄蜂控股有限公司、公司
股东黄建新与海南海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签署的《海南海控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胡丹锋、浙江华铁恒升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铁大黄蜂控
股有限公司、黄建新之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附件《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和完
善。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
 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    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                                    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
 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即不足5   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人)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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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联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席董事长主持;联席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零四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   第一百零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工作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应当符合法律、行政
 定执行。                                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规范
                                         发展,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应当为独
                                         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全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全
 部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设董事长1     部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设董事长1
 名,独立董事3人。                       名,联席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4名。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联
 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以全体    席董事长一名。董事长、联席董事长由公
 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司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    履行职务的,由联席董事长履行职务;联
 名董事履行职务。                        席 董 事 长不 能 履行 职 务或 者 不 履行 职 务
                                         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
                                         行职务。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
 司利润分配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实行    司利润分配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实行
 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    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
 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但不    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但不
 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    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若外部经营环境或者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若外部经营环境或者
 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可    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可
 充分考虑自身生产经营、投资规划和长期    充分考虑自身生产经营、投资规划和长期
 发展等需要根据本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调    发展等需要根据本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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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                                           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与修改的程序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与修改的程序如
 下:                                             下: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和修改由公司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和修改由公司
 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修改利润分             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修改利润分
 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             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
 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在提交股东大会             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在提交股东大会
 的议案中详细说明修改的原因。                     的议案中详细说明修改的原因。
 (二)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必须经             (二)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必须经
 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以及,独             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             ……
 发表独立意见。
 ……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
 后,由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经             后,由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经
 营业绩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并提请股东大会             营业绩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并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在制定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             审议批准。在制定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
 董事会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             董事会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
 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由独立董事出具意             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
 见。独立董事还可以视情况公开征集中小             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
 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提案,并直接             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
 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             独 立 董 事的 意 见未 采 纳或 者 未 完全 采 纳
 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各种渠道主             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
 动 与 股 东特 别 是中 小 股东 进 行 沟通 和 要   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独立董事
 求,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还可以视情况公开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
 公 司 可 以采 取 现金 或 股票 等 方 式分 配 利   提出利润分配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
 润,但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             议。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
 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             前,公司应通过各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
 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要求,充分听取中
 ……                                             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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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司 股 东大 会 对利 润 分配 方 案 作出 决 议   公 司 可 以采 取 现金 或 股票 等 方 式分 配 利
 后,公司董事会根据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            润,但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
 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             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
 配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             司 召 开 年度 大 会审 议 年度 利 润 分配 方 案
 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时,可以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
 ……                                             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
                                                  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
                                                  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
                                                  公 司 股 东大 会 对利 润 分配 方 案 作出 决 议
                                                  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
                                                  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
                                                  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
                                                  配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
                                                  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
                                                  的举措等。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方案可
                                                  能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情形的,
                                                  有权发表意见;
                                                  ……


     三、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
管理机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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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本议案共有四项子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方式投票,请各位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按照相关规则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3.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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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控
股股东海控产投、公司股东胡丹锋的提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
绍宏、许能锐、张雷宝、许诗浩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
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本议案共有四项子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投票,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按照相关规则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4.01 关于选举王绍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2 关于选举许能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3 关于选举张雷宝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4 关于选举许诗浩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以上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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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三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绍宏先生:1963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86 年 7 月至 1993 年 3 月,
在天津财经大学从事金融教学与研究;1993 年 4 至 1996 年 3 月,任中国建设银
行海南省海口市分行业务拓展部、信贷部总经理;1996 年 4 月至 1999 年 3 月,
任中国投资银行深圳分行市场部副总经理、罗湖支行行长;1999 年 3 月至 2003
年 2 月,任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华丽路支行行长;2003 年 3 月至 2015 年 9 月,
任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2015 年 10 月至 2017 年 9 月,
任广东省可再生能源产业基金董事总经理;2016 年 10 月至 2021 年 11 月,任深
圳市公司治理研究会会长;2021 年 11 月至今,任深圳市公司治理研究会名誉会
长;2017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铸信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0 年 4 月至今,任北江智联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8 月至今,
任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 月至今,任深圳共合文化
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4 年 6 月至今,任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绍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绍宏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
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
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许能锐先生:1971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海南大学会计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院长、
国际商学院副院长。2005 年 7 月至 2006 年 9 月,任华南热带农业大学经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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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2008 年 10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海南大学管理学院教研办公室主任;2010
年 9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海南大学党委办公室科长;2011 年 10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海南大学计划财务处副处长(挂职);2012 年 7 月 2013 年 3 月,于天津
大学财务处担任挂职干部;2013 年 9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海南大学计划财务处
副处长;2018 年 6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教育部财务司预算处借调干部;2019 年
6 月至 2021 年 10 月,任海南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2021 年 10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海南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2022 年 7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海南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2020 年 12 月至今,任海南大学会计中外人文
交流研究院院长;2023 年 6 月至今,任海南大学国际商学院副院长。
     许能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许能锐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
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
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雷宝先生:197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教授、高级会计师。2015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云南省地税局局长
助理;2016 年 1 月至 2020 年 2 月任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学科建设办主
任;2019 年 6 月至今浙商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3 月至 2021 年 12 月
任浙江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博导;2020 年 9 月至今任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浙大城市学院商学院院长。
     张雷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雷宝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
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
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许诗浩先生:1989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 7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审计项目经理;2015 年 6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中国
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财务;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浙江她说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2018 年 10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浙江林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兼分管行政事务;2020 年 9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大连圣亚旅游控股有限公
司审计部部长;2023 年 9 月至今任大连圣亚旅游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
年 11 月至今任大连圣亚企业管理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4 年 4
月至今任大连星海湾圣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许诗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许诗浩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
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
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