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铁: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12-10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海南华铁 公告编号:临 2024-151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租”)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
过去12个月内,本次交易对方浙银金租独立董事益智(已离任)在公司
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浙银金租为公
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浙银金租累计发生的
关联交易总金额(不包括本次交易)为人民币5,074.37万元;过去12个月内,公
司未与其他关联方进行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或子公司拟与浙银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 6 年,租赁利率不超过年化 5%,
最终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过去 12 个月内,本次交易对方浙银金租的独立董事益智(已离任)在公司
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浙银金租为
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2024 年 12 月 9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浙银金租累计发生的关
联交易总金额(不包括本次交易)为人民币 5,074.37 万元;过去 12 个月内,公
司未与其他关联方进行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汪国平
成立日期:2017 年 1 月 18 日
注册资本:4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MA28KA6292
控股股东: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浙银金租 51%股权。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 111 号 23 层(自贸试验区内)
主营业务: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
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凭金融许可证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 683.81 亿元、
总负债 615.80 亿元、净资产 68.01 亿元、收入 21.81 亿元、净利润 9.09 亿元。截
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总资产 758.71 亿元、总负债 682.18 亿元、
净资产 76.53 亿元、收入 17.02 亿元、净利润 8.55 亿元。
(二)关联关系
过去 12 个月内,本次交易对方浙银金租的独立董事益智(已离任)在公司
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浙银金租为
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浙银金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浙银金租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洽商,综合预期成本、服务
年限、资金总额及独立第三方同业机构同期提供相同或类似服务的市价来厘定利
息。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平、合理、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不会
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承租人为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出租人为浙银金租。
(二)融资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
(三)租赁利率
租赁利率不超过年化 5%。
(四)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不超过 6 年,允许提前还款。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协议将于各方履行
审批程序后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分批签署。
最终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有助于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公司或子公
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问题。业务模式合法合规,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
定价公允合理,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预计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
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七、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其他关联方进行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浙银金租累计发生的关联交
易总金额(不包括本次交易)为人民币 5,074.37 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海南华铁大
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浙江华铁优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浙
银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向浙银金租定期支付的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上述关
联交易事项已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2023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