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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扬州金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04-20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2023 年度,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金泉”或“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
业作用。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伯圣、独立董事孙荣奎及董事
赵仁萍三名成员组成,由会计专业人士李伯圣担任召集人。2023 年 6 月 5 日,
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伯圣、独立
董事孙荣奎及董事赵仁萍三名成员组成,由会计专业人士李伯圣担任召集人。
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对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变更后的第
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李伯圣(召集人)、孙荣奎、林明稳。审计委员
会人员构成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2023 年度共召开了 4 次会议,
各委员均亲自参加,审议并提交董事会讨论的具体事项如下:

                                                                             决议
       会议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情况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2023                         2、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一 致
 年审计委员会第一     2023 年 3 月 13 日   告的议案
                                                                             同意
      次会议                               3、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4、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
                                           易和预计 2023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
                                           案
                                           5、2022 年度报告及摘要
 第一届董事会 2023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第一季度报   一 致
 年度审计委员会第    2023 年 4 月 24 日
                                           告的议案                          同意
     二次会议
                                           1、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要的议案                          一 致
                     2023 年 8 月 21 日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同意
                                           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第三季度报   一 致
                     2023 年 10 月 26 日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告的议案                          同意


    三、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围绕公司年度
审计相关工作、定期报告编制、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情况等重点事项开展工作,在
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本职
工作,确保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管理
水平的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相关决议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实施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范围、
计划、方法等事项及在审计中发现的关注事项与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真
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并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委员
会认为大华在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
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了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监督指导内
部审计计划实施。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在
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运作有效。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
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在充分了
解和把握公司发展的行业发展、产业环境以及各项业务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充分
发挥财务会计方面的专业作用,对公司定期报告编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为定
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公司发展情况提供保障,认为不存在相关的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亦不存在导致无法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
审阅了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在整体上是有效的。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
的沟通,我们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的沟通,与管理层一起了
解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梳理发现的问题,积极讨论分析,敦促内部审计部门加
强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完善制度建设,防范经营风险。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
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客观的精神,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
露的质量,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