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金泉: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24-11-08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4-053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0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回归路 63 号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0,971,5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6.076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赵仁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
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所
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参加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0,367,000 98.8140 568,700 1.1157 35,800 0.0703
2、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0,368,600 98.8171 564,800 1.1080 38,100 0.0749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0,361,800 98.8038 566,000 1.1104 43,700 0.0858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扬州金 367,0 37.7766 568,7 58.5383 35,80 3.6851
泉旅游用品股 00 00 0
份 有 限 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制定<扬 368,6 37.9413 564,8 58.1369 38,10 3.9218
州金泉旅游用 00 00 0
品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
案》
3 《关于提请股 361,8 37.2413 566,0 58.2604 43,70 4.4983
东大会授权董 00 00 0
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在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中,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
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
律师:方冰清、胡建雄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
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8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