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典新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24-02-01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4-001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提
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盛建华先生《关
于提议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盛建华先生提议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盛建华先生
2、提议时间:2024 年 1 月 31 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
司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
和发展前景,提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
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
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发展。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
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转让的已回
1
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
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0.55 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
币 1.1 亿元(含本数)。
5、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人民币 36 元/股(含本数),且不高于公司董
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6、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
7、回购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盛建华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盛建华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
增减持计划,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
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盛建华先生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会议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
本次审议回购事项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
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
回购方案为准。上述回购事项需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
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1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