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聚热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0-30
证券代码:603391 证券简称:力聚热能 公告编号:2024-025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何俊南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
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俊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
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全体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附件《第五十二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有
关规定和 2024 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公司组织编制了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司 于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交 易所 网 站 ( www.sse.com.cn ) 披 露 的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根据蒸汽锅炉未来业务发展的潜在需求,为后续生产线扩张预留场所,故在
保留“年产 1,500 套超低氮蒸汽锅炉产业化项目”原实施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
埭溪镇杨山坞三路 99 号(系原先的‘埭溪镇 208 号地块’)”的基础上新增实施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杨山坞一路 188 号”。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
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
性影响。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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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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