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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联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4-01-0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股份”或“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事项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7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990,858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4.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66,066,635.5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15,959,147.71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0]第 ZG11905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
况如下:

                                     1
                                                                                单位:万元
                                            截至期末累       募集资金     项目达到预定可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余额         使用状态日期
         国联股份数字经济
  1                             33,122.84        26,496.80    2,804.88      2023 年 12 月
         总部建设项目
         基于 AI 的大数据生
  2      产分析系统研发项       47,828.19        18,739.99         8.84     2024 年 12 月
         目
         基于网络货运及智
  3      慧供应链的物联网       60,145.86        13,153.48    8,997.23      2023 年 12 月
         支持系统研发项目
         基于云计算的企业
  4      数字化系统集成应       46,341.89        23,703.64    9,474.17      2024 年 12 月
         用平台研发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54,157.15        54,157.15         1.21         ——
            合计               241,595.93       136,251.06   21,286.33          ——
    注 1:截止到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有 9 亿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分别为: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 0.5 亿元;基于 AI 的大数据生产分析系
统研发项目 3 亿元;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 4 亿元;基于
云计算的企业数字化系统集成应用平台研发项目 1.5 亿元。
    注 2: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合计净流入约 0.60 亿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及实际经营情况,并经过谨
慎的研究讨论,公司拟将“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基于网络货运
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后,
具体如下:
  序                                            原预计达到预定可     调整后计划达到预
                    项目名称
  号                                              使用状态日期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      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             2023 年 12 月           2024 年 12 月
         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
  2                                               2023 年 12 月           2025 年 12 月
         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一)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

       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项目的实施工作,由于受宏
观经济波动等因素影响时间较长,项目消防等相关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
此施工方案需要重新设计、修改,同时物料运输、施工人员流动等受到不同程
度的影响,目前项目处于装修状态,尚未达到使用条件,预计 2024 年末装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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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并投入使用。公司综合考虑“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
进度,基于审慎性原则,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二)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然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投入过程中
对该募投项目实施难度预估不充分,仓储选址要求的标准较高、项目所需的物
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协同工作周期较长,同时受市场环境影响,导致项目实施
的整体进度比原计划放缓,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公司综合考虑“基
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基于
审慎性原则,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该项目的客观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
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投资内容、
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募投项目延期公司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召开第八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时间进行延期。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
募投项目的客观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3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依据项目建设的客观
实际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延期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
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全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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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江 涛                   徐石晏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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