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主体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朱新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39,082,5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16%;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方培喜先生持有公 司股份数量为 3,297,9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新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39,462,521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9.25%;方培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580,6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朱新爱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 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9%,合计增持金额为人 民币 3,028,300.00 元。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方培喜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 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282,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 币 10,097,947.70 元。 一、增持主体增持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朱新爱女士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方培喜先生于 2024 年 2 月 7 日披露《关于公司高管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朱新 爱女士计划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元,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0 元; 方培喜先生计划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0 元,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00 元。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关于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持结果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朱新爱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9%,合 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3,028,300.00 元,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方培喜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股份 1,282,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10,097,947.70 元,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 二、增持主体增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朱新爱 董事长、总经理 39,082,521 9.16% 方培喜 董事、副总经理 3,297,948 0.77% 上述增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增持时间区间届满。 增持价格 增持总 当前持 当前 股东 增持数量 增持 增持期间 增持方式 区间 金额 股数量 持股 名称 (股) 比例 (元/股) (元) (股) 比例 朱新爱 380,000 0.09% 2024/2/7~ 集中竞价 7.59- 3,028,3 39,462 9.25% 2024/8/6 交易 8.47 00.00 ,521 方培喜 1,282,700 0.30% 2024/2/7~ 集中竞价 7.80- 10,097, 4,580, 1.07% 2024/8/6 交易 7.95 947.70 648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实际增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增持计划、承诺一致,增持时间区间 届满,实际增持已达到增持计划最低增持金额。 (二)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