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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利尔: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暨股票上市公告2024-03-12  

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海利尔            公告编号:2024-006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期解锁暨股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225,03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225,03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15 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
投票权。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律师”)出具了《关于海利尔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2021 年 3 月 6 日,公司已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自 2021 年 3 月 6 日起至 2021 年 3 月 15 日止,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未接到任何
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并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激励计划获得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
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出具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
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确定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1 年 5 月 10
日,登记数量为 541.4 万股。
    6、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 1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
同意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7.36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7 名激励对象
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 15.96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意向 148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 140 万股。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已发表了意见。
    8、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确定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2 年 3
月 15 日,登记数量为 99.3 万股。
    9、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
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锁条件的 316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
锁,解锁比例为 30%,数量为 2,167,2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0、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董事会同意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43.742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3 年 2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
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锁条件的 96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
锁,解锁比例为 30%,数量为 267,180 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2、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
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锁条件的 295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
锁,解锁比例为 30%,数量为 2,027,340 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3、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3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
会同意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2.43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
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锁条件的8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锁,
解锁比例为30%,数量为225,030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历次授予情况
       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股票数      授予人数
                                                               量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2021 年 5 月 10
                                             12.4 元/股    541.4 万股         338
  励计划首次授予               日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2022 年 3 月 15
                                            11.75 元/股     99.3 万股         105
  励计划预留授予               日
    注:上表中授予日期指中国结算办理限制性股票过户登记日。
    (三)本激励计划历次解锁情况

                                          剩余未解      取消解锁股      因分红送转导致
               股票解锁      股票解
    批次                                  锁股票数      票数量及原      解锁股票数量变
                 日期        锁数量
                                              量            因                化
                                                                   由于公司 2020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资本公积金向
                                                     66.822 万股, 全体股东每 10 股
2021 年限制
                                                     因 39 位激励 转增 4 股,故上述
性股票激励计   2022 年 5     216.72       474.418 万
                                                      对象离职不   解锁日期为 2022
划首次授予部    月 10 日      万股            股
                                                      符合激励对   年 5 月 10 日的股
分第一期解锁
                                                        象要求。   票解锁数量、剩余
                                                                   未解锁股票数量
                                                                   均已对应调整,为
                                                                     转增后数量。
                                                       10.24 万股,
2021 年限制
                                                       因 9 位激励对
性股票激励计   2023 年 3     26.718       62.342 万
                                                        象离职不符           不涉及
划预留授予部    月 16 日      万股           股
                                                        合激励对象
分第一期解锁
                                                          要求。
                                                                        由于公司 2020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资本公积金向
2021 年限制                                                             全体股东每 10 股
性股票激励计   2023 年 5    202.734       271.684 万                    转增 4 股,故上述
                                                           0股
划首次授予部    月 10 日      万股            股                        解锁日期为 2023
分第二期解锁                                                            年 5 月 10 日的股
                                                                        票解锁数量、剩余
                                                                        未解锁股票数量
                                                                        均已对应调整,为
                                                                    转增后数量。
                                                     9.835 万股,
2021 年限制
                                                     因 13 名激励
性股票激励计     2024 年 3   22.503     30.004 万
                                                      对象离职不        不涉及
划预留授予部      月 15 日    万股         股
                                                      符合激励对
分第二期解锁
                                                        象要求。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情况如下:
    (一)解除限售期已符合要求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
示:

       限售期时间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限售期:授予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授予日起12
起至 12 个月内最后一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                30%
个交易日当日止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限售期:授予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授予日起 24
起至 24 个月内最后一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                30%
个交易日当日止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限售期:授予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授予日起 36
起至 36 个月内最后一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                40%
个交易日当日止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如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
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2 年 2 月 18 日,截至目
前,本次解除限售已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要求。
    (二)解锁条件已完成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期内,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解除限售条件。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定为不适当人选;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 2019 年合并报表中营业收 453,499.90 万元,较 2019
入为固定基数,2022 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年度营业收入 246,678.40
低于 60%。                                      万元,增长 83.84%,符合该
                                                项解锁条件。

4、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 本次解锁的 83 名激励对象
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部解除限售,具体比例依据激 2022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
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果均为优秀(A)。满足第二
                                                个解锁期的个人绩效考核解
   考核结果   优秀(A) 良好(B)   不合格
                                                锁条件。
                                            (C)

       解除限售比
                      100           90        0
       例(%)


         综上所述,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已
     经成就。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
     限售期届满后按照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限制
     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本次共有 83 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锁条件,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5,030
     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66%。


                                                                          占其获授
                                                             本次可解锁
                                            获授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
序号      姓名               岗位                            限制性股票
                                            (万股)                      票的比例
                                                             数量(万股)
                                                                          (%)
         中高层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1                                                75.01        22.503        30
                     (83 人)
                      合计                        75.01        22.503        30
         注:鉴于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且锁定
     期内发生激励对象离职情形,故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已作相应调整。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 年 3 月 15 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25,030 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15,910            -225,030           2,890,880
无限售条件股份      336,890,186         225,030         337,115,216
总计                340,006,096            0            340,006,096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
解除限售事宜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除限售的程序符合《管理
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满足《激励计划(草
案)》及《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尚需履行相应
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申请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



    特此公告。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