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英股份: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24-02-07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10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日常经
营需要,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
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
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受到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02月06日,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陈士斌、陈海伦
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该议案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经营
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
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此次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
董事已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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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4年02月0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
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
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和定价原则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司对关联交
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做出了客观、
独立的判断意见,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金额:万元,含税)
关联交易 上年 上年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
关联人名称
类别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销 武汉鑫友泰光电科技
490.00 488.06 -
售产品 有限公司
东海县香格里生态园
100.00 98.20 -
有限公司
向关联人采
浙江岐达科技股份有
购产品 2,640.00 2,632.08 -
限公司
武汉鑫友泰光电科技
85.00 84.86 -
有限公司
合计 3,315.00 3,303.20 -
注: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年度报告经审定的数据为准。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金额:万元,含税)
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如下:
本年年初至 本次预计金
占同类 占同类
关联 披露日与关 上年 额与上年实
本次 业务比 业务比
交易 关联人名称 联人 实际发生金 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 例 例
类别 累计已发生 额 差异较大的
(%) (%)
的交易金额 原因
客户产品销
武汉鑫友泰光电 售结构调
700.00 0.62 0 488.06 0.43
科技有限公司 整,销量增
向关联人
加
销售产品
安徽耀石新材料 经营生产需
科技股份有限公 500.00 0.44 0 0 0 求,新增销
司 量
2
东海县香格里生
150.00 100 0 98.20 100 不适用
态园有限公司
浙江岐达科技股
3,000.00 100 0 2,632.08 100 不适用
份有限公司
向关联人
采购产品 武汉鑫友泰光电
100.00 0.15 0 84.86 0.13 不适用
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耀石新材料 经营生产需
科技股份有限公 200.00 0.31 0 0 0 求,新增采
司 购量
合计 4,650.00 - 0 3,303.20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武汉鑫友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鑫友泰”)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肖正发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07月10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潜江市杨市办事处杨市工业园16号
经营范围:石英玻璃纤维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石英玻璃及制品、
特种电光源产品生产、销售;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销售;进出口
业务(不含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设置行政审批的项目)。
2、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陈士斌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鑫友泰 50%股份。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鑫友泰为本公司的关联法
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充分履约能力。
(二)安徽耀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耀石新材料”)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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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 年 03 月 17 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新芜大道北航创新园 5 栋 2 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新材料
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针织或钩针编织
物及其制品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
目)。
2、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陈士斌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耀石新材料 50%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陈士斌、公司董事会秘书吕良益任耀石新材料董事。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耀石新材料为本公司的关
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充分履约能力。
(三)东海县香格里生态园有限公司(简称“香格里”)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邵静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05月19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周徐村
经营范围:生猪养殖、销售;谷物及其他作物、园艺作物种植、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陈士斌的一致行动人邵静为香格里的自然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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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
香格里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充分履约能力。
(四)浙江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江岐达”)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沈达军
注册资本:5,807.9891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 年 03 月 03 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威博大道 2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
研究和试验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
电线、电缆经营;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
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浙江岐达 22%的股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吕良益任浙江岐达董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浙江岐达为本公司的
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充分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日
常经营和员工日常生活需求所发生的销售产品、采购商品、项目工程等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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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
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
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
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以及对外发展的需要,
同时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
司市场竞争力。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也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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