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 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水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 续督导》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就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5 号)的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909 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6.63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 65,006.6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339.1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59,667.55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09]第 ZA10022 号”《验资报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5,463.38 万元,累 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 53,591.76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 9,589.51 万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 国元证券、宁水集团于 2019 年 1 月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鼓楼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与宁波兴 远仪表科技有限公司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柏支行签订了《宁波水表(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资金监 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余额 存储方式 宁波银行湖东支行 21010122000720373 42,044,415.83 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鼓楼支行 3901110029200028066 20,883,025.76 活期 中国银行科技支行 405248292272 4,308,102.73 活期 中国银行科技支行 405247460668 28,399,697.44 活期 宁波银行翠柏支行 20030122000225532 259,817.35 活期 合计 - 95,895,059.11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5,463.38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 年 1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596.60 万元。置换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0056 号鉴证报告,公司独 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 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鉴于“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现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将“营销及服务网络建 设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 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议案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 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 年度,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 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会计师认为,宁水集团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宁 水集团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宁水集团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晨 束学岭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9,667.5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463.3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3,591.7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 已变更项 募集资 截至期 截至期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调整后 本年度 计投入金额 到预定 是否达 目,含部 金承诺 末承诺 末累计 投入进度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投资总 投入金 与承诺投入 可使用 到预计 分变更 投资总 投入金 投入金 (%)(4)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额 额 金额的差额 状态日 效益 (如有) 额 额(1) 额(2) =(2)/(1) 化 (3)=(2)-(1) 期 年产 405 万台智 2022 年 -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1,057.10 27,386.63 -2,613.37 91.29 5,052.52 是 否 能水表扩产项目 12 月 技术研发中心建 2022 年 - 9,000.00 9,000.00 9,000.00 2,689.93 9,456.32 456.32 105.07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12 月 营销及服务网络 2023 年 - 5,400.00 5,400.00 5,400.00 1,149.87 3,811.58 -1,588.42 70.58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1月 2023 年 信息化建设项目 - 4,300.00 4,300.00 4,300.00 566.48 1,969.68 -2,330.32 45.8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12 月 补充流动资金 - 10,967.55 10,967.55 10,967.55 0.00 10,967.55 0.00 1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59,667.55 59,667.55 59,667.55 5,463.38 53,591.76 -6,075.79 89.82 - - - -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年产 405 万台智能水表扩产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 目”已达使用状态并结项,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是由于部分项目尾款 尚未支付。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2、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息化建设项目”已达使用状态,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 投入金额的差额是由于部分项目尾款尚未支付、部分软件产品采购价格下降、以及公司通过自 行开发等方式节省了项目开发资金,目前该项目已达到募投计划原设定项目目标,节余募集资 金后续如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按相关规定执行审议程序。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所有项目均已按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产生效益。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的募集资金(具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将陆续用于竣工结算、项目尾款支付,直至所有待 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节余募集资按照相关审议程序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4: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超过 100.00%主要系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均投入项目建设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