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水集团:关于修订《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公告2024-04-16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0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人才,激发员工的积极性,进一步完
善员工福利等体系建设,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修订《员工借款管理办法》。此次修订后,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
元的自有资金为员工提供借款基金,借款除面向核心员工首次置业之外,新增为
高层次人才缓解短期经济压力。除借款对象增加外,借款基金总额保持不变。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本事项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被资助对象均为公司在职员工,公司将充分核查借款员工的偿债能
力及资信状况,加强对借款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借款资金规模,保证借款资金
安全与偿还计划的有效实施,但资金借出后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财务资助事项
此次对《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修订在原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新增借款对象,
借款总额保持不变,即公司仍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为员工
提供借款基金。除面向符合借款条件的特定员工在浙江省宁波市内为解决首套自
住房购买问题的合理借款情况外,新增为高层次人才缓解短期经济压力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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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面向高层次人才的借款情况如下:
1、借款对象:高层次人才指具备博士学位的人才,或公司引进、特聘的紧
缺型人才,在专业领域内有所建树、拥有显著成就;或其他经评估对公司业务发
展有突出贡献的人才。
2、借款额度:与核心员工首次置业共用借款基金池,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即与原管理办法借款总额保持一致。
3、借款金额:依据员工在公司的服务年限、人才潜能、绩效表现、偿还能
力、薪资水平、借款紧急程度等因素综合评定,单人累计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4、借款期限:借款的最高还款期限为 3 年,实际还款计划以借款协议约定
为准。
5、借款资金利息:借款期限内,员工申请的借款属于免息借款。
6、借款担保:就借款事项,员工需要提供担保人,担保人可以为申请人的
父母、配偶或亲属等。
7、还款方式:借款人可在借款期内选择按月分期还款或其他还款方式,具
体按借款协议中的约定执行。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必须为与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且司龄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在职
员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属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关联方除外)。
被资助对象无不良个人征信记录、未被银行列入黑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
三、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此次修订《员工借款管理办法》,为员工提供借款的总额度仍保持不变,
为人民币1,000万元,因此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在此额度范围内,员工归
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公司员工借款申请。
在此次修订的《员工借款管理办法》中,另对高层次人才申请借款的申请资
格、限制、流程及还款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公司将与借款员工签订《员工借款
协议》并约定还款额及还款期限,严格控制风险。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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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
况下,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借款能有效吸引优秀人才,留住核心骨干员工,帮助有
短期资金压力的核心人才纾难解困。同时,公司在修订的《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中,明确了新增借款对象的借款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充分考虑了员工的履约能
力等因素,整体风险可控;且公司本次向高层次人才借款不涉及向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
人提供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此次
修订《员工借款管理办法》事宜。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15 万元,不存在
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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