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水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4-16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3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张琳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水表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水表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包建亚)》《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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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祥)》《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思甜)》。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内容: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8,919.88 万元,同比增加 15.06%;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3,126.27 万元,同比增长 3.86%。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标准的无保留审计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内容: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3 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
合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及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和《宁波水表(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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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
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负责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限一年。并拟定
2024 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与 2023 年度保持不变。
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
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同意本议案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
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
告》。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
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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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事项,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计机
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
017)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3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确认了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并提交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
方案,按照相应标准确定 2024 年度董事会董事薪酬。其中,独立董事按照 8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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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年(含税)的标准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领取 5-10 万元/年(含税)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
事的薪酬,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就此议案提出建议,认为
公司董事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
的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
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3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提交了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同时按照相应标准确
定了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内容为: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
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后,按考核结果领取薪酬。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就此议案提出建议,认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
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宁波水表(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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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宁波水
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
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内容: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
融机构申请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品种包括但不限于
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信用证开证、远期结售汇等各类金融相关业务,具体
借款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金融机构最终审批为准。有效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分割、调
整向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借款额度,决定申请借款的具体条件(如合
作金融机构、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9)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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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
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修订<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9)及《公司章程(2024 年 4 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9)及《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 年 4 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9)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 年 4 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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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9)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9)。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9)。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9)。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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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9)。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9)。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9)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 年 4 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9)。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宁水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宁水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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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职责情况报告》。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
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宁水集团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宁水集团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
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十二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公
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就此事项提出建议,
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
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
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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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
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
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
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内容: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
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董事张琳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故张琳及一致行动人张世豪、徐云、
王开拓、赵绍满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内容:为了规范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指
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宁波水表(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就此事项提出建议,认为
该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确保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
董事张琳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故张琳及一致行动人张世豪、徐云、
11
王开拓、赵绍满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内容:为保证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
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过户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
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董事张琳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故张琳及一致行动人张世豪、徐云、
王开拓、赵绍满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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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
心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加快公司变革和高质量发展进程,推进公司发展战
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并使员工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发
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
制定了《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2)。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就此事项提出建议,认为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倡导公司与
管理层及骨干员工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确
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内容:为了规范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就此事项提出建议,认为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该管理办法
的制定符合相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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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内容: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
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
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将员工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在激励对
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
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
《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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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办理已身
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注销及相关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次
激励计划等;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
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
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
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
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
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
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
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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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公司董事会筹办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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