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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水集团: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4-04-16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由 2 名独立董事和 1 名董事组成,任期自 2022 年 3 月 15 日至 2025 年 2 月

20 日止。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由具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包建亚女士
担任,3 位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包建亚女士,女,1972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历任中信宁波公司会计,阿克苏.诺贝尔.长城涂料(宁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
务总监,敏实集团会计总监、首席财务官、执行董事、顾问。现任宁波色母粒股

份有限公司、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王开拓先生,1960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
1977 年 4 月至 2000 年 9 月,历任宁波水表厂模塑车间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小表厂厂长;2000 年 9 月至 2020 年 2 月,历任公司机芯分厂厂长、

副总经理;2020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马思甜先生,男,1964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
员,硕士研究生,讲师。1987 年 7 月至 1994 年 7 月,任宁波大学工商经济系副
主任;1994 年 7 月至 1996 年 5 月,任宁波保税区石化交易所总裁助理;1996
年 6 月至 1998 年 10 月任宁波华诚外贸发展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5 年 9 月起

至 2021 年 8 月任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8 年 11 月至今,任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党委书记。202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
独立董事。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4 次会议:
    (一)2023 年 4 月 25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与审计委员会沟通与总结的议案》

    (二)2023 年 4 月 27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三)2023 年 8 月 23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四)2023 年 10 月 25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用的财务审计机构,具有从

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从聘任以来一直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

监督及评估,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单位,
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工作态度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
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并认可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
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
见,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

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认为公
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误的情
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
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
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
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
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提高完成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六)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
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在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

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
序,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作为审计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
立性,也有能力为投资者提供必要保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第八届审计委
员会第六次会议上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

职责,认真审议公司的财务报告、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建设等相关情况。
较好地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的作用,有效促进公司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包建亚(签字):




                                               二〇二四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王开拓(签字):




                                               二〇二四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马思甜(签字):




                                               二〇二四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