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良品铺子:良品铺子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4-05-18  

    证券代码:603719              证券简称:良品铺子       公告编号:2024-018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汉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
    汉意”)持有公司股份 141,871,3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38%。该等股份均来
    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自身资金需求,宁波汉意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03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若公司于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宁波汉
    意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宁波汉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宁波汉意不减
    持。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宁波汉意创业
                 5% 以 上 第 一                                 IPO   前   取    得   :
投资合伙企业                         141,871,394       35.38%
                 大股东                                         141,871,394 股
(有限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1
第一组     宁波汉意创业投资              141,871,394           35.38% 受同一方控制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宁波良品投资管理               11,970,120           2.99% 受同一方控制
           有限公司
                     合计                153,841,514           38.36%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拟减持
股东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
             数量                       减持方式                                 股份来
名称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原因
            (股)                                                                 源
宁 波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4/6/11   按市场价   IPO    前   自身资
                                     竞价交易减持,不
汉 意 12,030,000        3%                                ~          格         取得        金需求
                                     超过:4,010,000 股
创 业 股                                                  2024/9/10

投 资                                大宗交易减持,不

合 伙                                超过:8,020,000 股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注: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且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股份限售的承诺


                                                 2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2、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生产经营和资本
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本企业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
方式等。
   (2)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
   (3)减持期限和信息披露:若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
则提前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 6 个月,减持期限
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但本企业及
本企业之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本企业将按照届时
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
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承诺违规
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
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
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3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规定的破发、破净及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或者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
   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 30%的情形。


(二)控股股东宁波汉意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原因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
   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
   确定性风险,宁波汉意可能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
   施本次减持计划。


(三)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四)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宁波汉意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规章制度,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8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