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百合花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田 利明先生、朱欣先生、周夏飞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田利明先生、朱欣先生、周夏飞女士的任 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 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2023 年度不存在 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