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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网: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4-23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4-025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

出席董事 12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储学军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

产的议案》

    同意《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议案》。本

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

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7)。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事前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

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事前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同意《公司 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

网社会责任报告(2023 年度)》。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黄澄清、俞明

轩及公司离任独立董事吴振华、曾剑秋、王建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

后续将作为报告事项向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汇报。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
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振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剑秋)》、《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黄澄清)》、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俞

明轩)》、《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建)》。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同意《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

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同意《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

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同意《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

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作出了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

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

前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11 元(含税),共派发红利总额 109,515,194.96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入下一年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

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

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事前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

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议案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此分别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和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

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

编号:2024-029)。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在讨论自

身薪酬事项时均已回避表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为公司董事薪酬和薪酬方

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

符合公司的实际现状,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

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

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

立董事津贴为 8 万元/年(税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予以

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4.1《关于非独立董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储学军、申江婴、刘加文、

杨庆兵、张立佳、叶芝、王朴已回避表决。同意的票数占非独立董事所持的有表

决权票数的 100%。

    14.2《关于独立董事津贴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黄澄清、俞明轩、杨

义先、滕泰、陈雪奇已回避表决。同意的票数占独立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在讨论自

身薪酬事项时均已回避表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薪

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

的,符合公司的实际现状,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
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

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申江

婴、刘加文、杨庆兵已回避表决。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十六)审议通过了《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

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

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关于继续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

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同意对《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

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的议案》

    同意对《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

网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二十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

车玉明先生、李志晖先生、卜林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出具了明确同意的

审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审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1《关于提名车玉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车玉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五届

董事会任期相同,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21.2《关于提名李志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李志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五届

董事会任期相同,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21.3《关于提名卜林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卜林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五届董

事会任期相同,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二十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2.1《关于聘任车玉明先生为公司总编辑的议案》

    同意聘任车玉明先生为公司总编辑,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22.2《关于聘任李志晖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编辑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志晖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编辑,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就上述拟聘任人员任职资格出具了明确

同意的审查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

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
附件:



                             车玉明先生简历
    车玉明先生,1968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英语教育和新闻学专业双学士,
高级记者。1992 年 8 月至 1995 年 12 月,任新华社对外部编辑、记者;1996 年
1 月至 1998 年 8 月,任新华社澳门分社记者;1998 年 9 月至 2005 年 8 月,历任
新华社对外部记者、改稿室副主任;2005 年 8 月至 2006 年 8 月,挂职浙江省嘉
兴市平湖市委副书记、嘉兴市委宣传部副部长;2006 年 8 月至 2014 年 8 月,历
任新华社对外部发稿中心副主任、国内部中央新闻采访中心经济采访室副主任、
国内部中央新闻采访中心多媒体采访室主任,其间在国务院研究室借调工作 1
年;2014 年 8 月至 2021 年 9 月,历任新华社国内部总编室副主任、国内部新媒
体中心执行主任、国内部总编室主任;2021 年 9 月任新华社国内部部务会成员、
副主任兼总编室主任;2024 年 4 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常委、总编辑。
    车玉明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



                             李志晖先生简历
    李志晖先生,1982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记者。
2006 年 7 月至 2010 年 8 月,在新华社对外部工作,历任助理记者、记者;2010
年 8 月至 2013 年 1 月,任新华社迪拜分社负责人;2013 年 1 月至 2019 年 11 月,
历任新华社对外部记者、主任记者、政文室副主任;2019 年 11 月至 2021 年 9
月,历任新华社对外部评论室主任、评论专题室主任;2021 年 9 月至 2021 年 11
月,任新华社对外部部务会成员兼评论专题室主任;2021 年 11 月至 2024 年 2
月,任新华社对外部部务会成员兼政文编辑室主任;2024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
司党委常委;2024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编辑。
    李志晖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
                             卜林女士简历
    卜林女士,1988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毕业于
中国政法大学。2013 年 7 月至 2023 年 4 月就职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分公司,历任办公室主任助理、办公室主任、发展企划部总经理。2023
年 5 月至今,任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兼任新华社投资评
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卜林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