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新华网: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17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4-068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29 号金隅大厦五层

   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2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99,340,83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7.6732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
董事长储学军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部董事、全部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
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5 人,出席 15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杨庆兵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
   王震杰、陈宇、张芮宁、侯大伟、任劼、孙巍、徐明伟、姚予疆、肖阳、刘洪
   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299,144,634 99.9345            112,500    0.0376       83,700    0.0279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议案名称
 序                                   (%)                   (%)            (%)
 号
        《关于增加
        公司经营范
        围及修订<
   1                3,244,159   94.2971 112,500    3.2700 83,700     2.4329
        新华网股份
        有限公司章
        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丘汝、彭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6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