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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芯微: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4-05-15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4-036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芯
   微”)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黄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6,600,108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5.93%,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且
   已于 2023 年 2 月 8 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黄旭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18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
   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
         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导致所持公司股份变化
   的,相应期间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高级
  黄旭                               66,600,108       15.93% IPO 前取得:66,600,108 股
              管理人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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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         计划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      拟减持
                                       减持方式
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股份来源      原因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4/6/6
       不 超 过 :    不超过:     过:4,180,000 股                              IPO 前取得 自 身 资 金
黄旭                                                    ~          按市场价格
       4,180,000 股   1.00%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的股份       需求
                                                        2024/9/5
                                   过:4,180,000 股

       注:1、减持方式中,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18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至 2024 年 8 月 20 日。

       3、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公司股东黄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东黄旭承诺:(1)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前,本人无减持瑞芯微
       股票意向;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在严格遵守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本人所持瑞芯微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因公司发生权
       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期间
       可转让股份额度及减持底价下限做相应调整,且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
       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将向瑞芯微申报直接和间接持有的瑞芯微的股份
       及其变动情况;(3)本人直接加间接所持有的瑞芯微股票被质押及因执行股权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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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押协议导致本人所持有的瑞芯微股份被出售的,本人承诺将在相应事实发生之日
起二日内通知瑞芯微,并督促瑞芯微对相应情形公告。
    3、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黄旭承诺:(1)自瑞芯微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本人持有的瑞芯
微股份,也不由瑞芯微回购该部分股份;(2)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
人在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瑞芯微申报持有的瑞芯微的股
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本人持有瑞芯微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作为瑞芯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本人持有的瑞芯微股份;(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承诺不减持瑞芯
微股份: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本人
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情形;(4)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4、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黄旭承诺:瑞芯微上市后 6 个月内
如瑞芯微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现持有瑞芯微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现
持有瑞芯微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
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
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
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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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
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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