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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芯微: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公告2024-08-08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4-053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及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分别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对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确定以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
    根据《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二次修订稿)》《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完成股份登记前/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分别对行权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
整。因此,公司对相关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
体如下:
    1、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鉴于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全部解禁,股票期权尚在第三个行
权期,因此对上述剩余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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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61.40 元/份调整为 61.20 元/份;
       (2)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64.68 元/份调整为 64.48 元/份。
       2、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鉴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尚未到期,因此对上述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如下: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19.94 元/份调整为 119.74 元/份;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59.42 元/股调整为 59.22 元/股。
       3、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鉴于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及股
票期权第二个、第三个行权期尚未到期,因此对上述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如下:
       (1)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71.50 元/份调整为 71.30 元/
份;
       (2)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39.61 元/股调整为 39.41 元
/股。
       4、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鉴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均未到期,因此对上述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如下: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44.82 元/份调整为 44.62 元/份;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34.27 元/股调整为 34.07 元/股。
       同时,由于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尚未授予,因此对预留的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如下:
       (1)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44.82 元/份调整为 44.62 元/份;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34.27 元/股调整为 34.07 元/股。
    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各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4 年 6 月
                                     2
28 日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0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各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相关激励
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程序
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
购价格的调整安排。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与授权,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二次修订稿)》《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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