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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4-17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河北省雄安新区雄安国际酒店召
开。会议通知与会议材料已于 2024 年 4 月 6 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
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3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
昕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
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会议议案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议案一)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
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2023 年修订)》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未发现参与 2023 年年报编制和审
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将于同日刊登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二)

                                   1/6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议案三)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
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
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遵循了全面性、重要性的原则,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本报告的相关结论。
    公司制定的《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四)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 2023 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关联交
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五)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聘请北京大华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编
制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 2023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六)
    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为 54,084,303.1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39,955,638.95 元,扣除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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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5,408,430.31 元,及对 2022 年度的利润分配 51,104,760.00 元。
本公司 2023 年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537,526,751.78 元。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扣除公司回购账户中股份 3,950,000.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0.7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854,764,000.00 股,
扣除公司回购账户中股份 3,950,000.00 股,以此为基数,本次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59,556,980.00 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比例为 34.71%。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目前宏观经济环境和经营计划的需要,维护了中小
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
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5)。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未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七)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预计的关联人谢栋臣先生与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
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定价,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和
利润来源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 2023 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关联交
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八)
    经研究决定,拟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工
作,费用按双方商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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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议案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
反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截至 2023 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
司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并
相应计提减值损失 1,889.89 万元。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8)。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
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
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十)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
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
理”的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

                                    4/6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议案
十一)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23)。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议案十二)
    为满足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和孙公司 2024 年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
金需求,保证公司稳健发展,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共提供
不超过 11 亿元的融资担保,对外担保计划的有效期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17)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议案十三)
    13.1 关于监事会主席王昕先生 2023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王昕先生回避表决。
    13.2 关于监事尹宁女士 2023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尹宁女士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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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 关于监事张宜文先生 2023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张宜文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
酬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14.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议案》(议案十四)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公司首次授予的 142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34.88 万股。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公
告》(公告编号:2024-022)。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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