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之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 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之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出席会议监事签署: 监事: 监事: 沈忠协 陈 曌 监事: 陆银讶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