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集团:长华集团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24-02-19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1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收到
公司董事长王长土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人为公司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王长土先生,提议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18 日,提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人提议公司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二、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及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所回购股份将按照
有关规定用于后续出售。
3、回购股份的期限: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 3 个月。
4、回购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不超过人
民币 3,000 万元。
5、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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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王长土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提议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王长土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减持计划,暂无明确的增持计划,若
未来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王长土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
项,并承诺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宜需按规定履行相关
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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