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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华集团:长华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4-02-29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6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2 月 28 日,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51.65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1%,

购买的最高价为 8.47 元/股、最低价为 8.1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429.58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公司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m)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4-004)。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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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

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51.65 万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1%,购买的最高价为 8.47 元/股、最低价为 8.1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429.58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

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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