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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沪光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2-28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3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3 月 14 日 14 点 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 388 号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3 月 14 日
                          至 2024 年 3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
 序                                                                    型
                                   议案名称
 号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
2.0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09 决议有效期                                                          √
2.10 上市地点                                                            √
  3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
         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相关事宜的议案》
 9       《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10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
 11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
         记的议案》
 12      《关于“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生产项目”              √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
   别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1 日和 2024 年 2 月 28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议案 2(2.01-2.10)、议案 3、议案 4、议案 5、议
   案 6、议案 7、议案 8、议案 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成三荣先生、金成成先生、成锋先生、成磊先
生、成国华先生和陈靖雯女士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

         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

         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

         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5333        沪光股份            2024/3/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4 年 3 月 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4:00)
(二) 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 388 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证明;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
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证明。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持股凭证、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
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在传真和信函上注明“股东
大会登记”及联系电话,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邮件或信函
方式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期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者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 388 号
电话:0512-50325196   邮箱:ir@kshg.com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3 月 14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1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

2.0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2.05 发行数量

2.06 限售期

2.07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2.0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09 决议有效期

2.10 上市地点
 3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
      案》

 4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    《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    《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10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11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2   《关于“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生
      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
      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