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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科技: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红松)2024-04-20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作为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烟台
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诚信、勤勉、
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营状况,亲自出席董事会及各
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表独立客观意见,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宋红松,现任公司独立董事,生于 1969 年 8 月,中国国籍,博士研究
生学历,教授职称,博士生导师。1991 年 7 月至今,历任中国煤田地质总局助理
工程师、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博士研究生等。目前担任
烟台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兼任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院会理事,青岛仲裁委员会和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2023
年 12 月至今,任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对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
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 12 月,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我当选为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当选至报告期末,公司召开了 2 次董事会,本人均出
   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实际出席情况

  姓名        应参加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次数    亲自出席                                      次未签字参   大会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宋红松          2         1           1              0         0        否           1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暂未召开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三)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我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深入生产
   现场,加强了对公司产品性能、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了解。同时,积极
   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经办人员共沟通,对公
   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进行了解。公司也积极配合我的
   工作开展,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我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行业
   发展情况、新产品研发进度、市场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汇报。公司在召开董事会
   前,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四)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后,本人认真履行相关职责,认真阅读了公司在 2023 年度披露的定期
   报告,及时与公司审计部和财务部进行了沟通,了解公司审计和财务工作情
   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 年度,由于任职不到一个月,本人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媒
   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帮助在履行职责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以下需独立董事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新增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案》,聘任陈田安为公司总经理,王建斌、陈昕、于杰、徐友志为副总经理,
于杰兼任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我遵循客观、公正、独立、诚信的原
则,以及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
查阅公司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文件,就任职前报告期内的公司的重大事
项进行审查,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等各方面情况。就任后,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
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维护了
公司的整体利益及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我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
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强化对社会公众股东的保护意识,保护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
出合理化建议,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宋红松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