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4-065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 价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监高持股情况如下: 宗润福持有公司 2,435,273 股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 1.762%,其中 IPO 前取得 1,603,455 股,其他方式取得 831,818 股。 李风莉持有公司 1,245,050 股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 0.901%,其中 IPO 前取得 811,250 股,其他方式取得 433,800 股。 崔晓微持有公司 127,058 股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 0.092%,其中 IPO 前取得 67,850 股,其他方式取得 59,208 股。 顾永田持有公司 125,702 股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 0.091%,其中 IPO 前取得 54,934 股,其他方式取得 70,768 股。 陈兴隆持有公司 107,692 股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 0.078%,其中 IPO 前取得 42,765 股,其他方式取得 64,927 股。 汪明波持有公司 59,718 股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 0.043%,其中 IPO 前取得 10,350 股,其他方式取得 49,368 股。 程虎持有公司 44,400 股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 0.032%,其中 IPO 前取得 30,000 股,其他方式取得 14,400 股。 孙东丰持有公司 38,480 股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 0.028%,其中 IPO 前取得 26,000 股,其他方式取得 12,480 股。 1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1、2024 年 6 月 1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 告编号:2024-040),因个人资金需求,宗润福、李风莉、崔晓微、顾永田、陈兴 隆、汪明波、程虎、孙东丰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宗润福拟减持不超过 56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405%。 李风莉拟减持不超过 311,2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225%。 崔晓微拟减持不超过 31,7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23%。 顾永田拟减持不超过 31,4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23%。 陈兴隆拟减持不超过 26,9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19%。 汪明波拟减持不超过 14,9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11%。 程虎拟减持不超过 11,1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08%。 孙东丰拟减持不超过 9,62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07%。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2、2024 年 7 月 1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 号:2024-045),公司 2023 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 转增 4.5 股。2024 年 7 月 17 日,上述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138,186,711 股变更至 200,324,558 股,本次减持主体的持股数量及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宗润福先生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已减持股份数量 300,000 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1494%;崔晓微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已减持股份数量 46,058 股,约 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0229%,本次减持超出减持计划数量上限 93 股,在发现 上述情况后,崔晓微女士及时主动通知公司,并出具了关于本次减持的情况说明; 顾永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已减持股份数量 45,530 股,约占当前公 2 司总股本的 0.0227%;汪明波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已减持股份数量 21,605 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08%。李风莉、陈兴隆、程虎、孙东丰未 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1,603,455 股 宗润福 2,435,273 1.762%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831,818 股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811,250 股 李风莉 1,245,050 0.901%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433,800 股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67,850 股 崔晓微 127,058 0.092%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59,208 股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54,934 股 顾永田 125,702 0.091%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70,768 股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42,765 股 陈兴隆 107,692 0.078%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64,927 股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10,350 股 汪明波 59,718 0.043%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49,368 股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30,000 股 程虎 44,400 0.032%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14,400 股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26,000 股 孙东丰 38,480 0.028%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12,480 股 注 1:2024 年 9 月 25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沈阳芯 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李风莉 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3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数 减持价格区 当前持股 股东名 减持比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情 当前持 量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间 数量 称 例 (元) 况 股比例 (股) (元/股) (股) 2024/9/30~ 未完成: 宗润福 300,000 0.1494% 集中竞价交易 80.00-82.50 24,353,823.41 3,231,146 1.6087% 2024/9/30 512,000 股 2024/7/8~ 未完成: 李风莉 0 0% 集中竞价交易 0-0 0 1,805,323 0.8988% 2024/9/30 451,240 股 2024/9/26~ 崔晓微 46,058 0.0229% 集中竞价交易 62.50-82.00 3,274,508.68 已完成 138,176 0.0688% 2024/9/30 2024/9/27~ 顾永田 45,530 0.0227% 集中竞价交易 68.76-78.18 3,322,660.89 已完成 136,738 0.0681% 2024/9/30 2024/7/8~ 未完成: 陈兴隆 0 0% 集中竞价交易 0-0 0 156,153 0.0777% 2024/9/30 39,005 股 4 2024/9/30~ 汪明波 21,605 0.0108% 集中竞价交易 81.40-82.82 1,778,636.34 已完成 64,986 0.0324% 2024/9/30 2024/7/8~ 未完成: 程虎 0 0% 集中竞价交易 0-0 0 64,380 0.0321% 2024/9/30 16,095 股 2024/7/8~ 未完成: 孙东丰 0 0% 集中竞价交易 0-0 0 55,796 0.0278% 2024/9/30 13,949 股 注 1:“减持数量(股)”按实际减持股份数量填列; 注 2:“减持比例”“当前持股比例”按照公司当前总股本 200,859,608 股计算填列; 注 3:“减持完成情况”“当前持股数量(股)”按照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转增后的持股数量计算填列。 5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崔晓微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 46,058 股,其因操作失误,导致本次减持超出减持计划数量上限 93 股,其合计 减持数量占其自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未超出 25%,前述减持未在法律法 规或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公司股票的期间内,亦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 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在意识到上述情况违反减持计划后,崔晓微女士主动向公司报告,进行了 深刻的反省,并对上述误操作行为为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向广大投 资者致以诚恳的道歉,今后将加强对持有公司股票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 作,杜绝该类情况再次发生。公司将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 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本次减持时间区间内,李风莉、陈兴隆、程虎、孙东丰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9 日 6